临朐县司法局坚持优先发展理念推进司法所“五个规范化建设”

20.09.2016  17:04

     

 

      近年来,临朐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基层司法所建设优先的发展理念,推动司法所基础设施、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五个规范化建设”,整体工作全面提升。
      一是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制约规范化建设的瓶颈实现突破。实施“镇街建设、县局装备、所里服务”的工作模式,由镇街党委政府为司法所在沿街便民地段提供办公业务用房,县局按照省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设置功能室,配备业务装备。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将编制、人员向基层倾斜,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利用公务员招录、省司法警官学院政法干警培训、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社会志愿者招聘等方式,选择专业能力强、热爱基层工作的人员,充实壮大基层队伍。 加强设施装备建设,解决“办公现代化”的问题,按照“统筹协调、逐步推进”原则,每年投资30万元左右,突破2-3个司法所设施及软件建设,推动司法所建设上档升级。加强网络平台建设,解决“工作信息化”的问题,整合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服务资源,改造升级“1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整合司法行政网、普法网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探索开发网上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和产品,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解决“服务规范化”的问题,修订、完善了执法执业、出勤、考核等34项规章制度,理顺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做到了人人有任务、人人担责任,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了执法执业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创新服务,强化效能,基层司法所工作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实行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师资、教材、场所三统一,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生。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为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辖区中心村配备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担当部门、村居常年法律顾问390多家,保证了基层法律服务无间隙、无盲区。律师参与纠纷化解、听证法、警民联调和“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等调解工作模式的构建和实施,整合了各类调解资源优势,提高了基层社会矛盾化解效能。司法所在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为党委、政府在新农村建设、大项目建设、农业开发等领域提供法律支持,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可和基层群众的赞许,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是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确保基层司法所建设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服务群众平台。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前台后场”工作模式,完善加强实体、热线、网络“三个平台”建设,逐步实现镇街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规范工作体系,形成保障有力的发展机制。以现有司法行政资源为主,以法律援助、“148”服务热线为基础,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平台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和援助;以镇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平台,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为支撑,提高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规范工作标准流程,放大工作效能,把工作纳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良性轨道。规范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所干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积极组织政治业务培训和观摩学习,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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