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有载体能落地更便民
近年来,枣庄市司法局立足实际,强化措施,统筹资源,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有载体、能落地、更便民。
一是夯实“四个中心”主阵地,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关键连接点。两次召开全市“四个中心”建设推进会和现场观摩会,组织开展“四个中心”和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按照“整合资源、交通便利、面积适当、设施齐全、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要求,投入大量精力、财力和物力,全部完成“四个中心”建设,规范完善“四个中心”服务功能。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提升社会知晓率。全市“四个中心”总建筑面积达到9115平方米,专兼职工作人员217人,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有阵地、有人员、一站式、窗口化,努力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健全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利用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等服务网络,整合优化职能,迅速实现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展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公证、离婚协议公证、金融贷款协议公证等特色业务。设立驻戒毒所、驻市人事仲裁院法援工作站,法律援助覆盖到更多群体。在全市推广滕州“411”法治惠民工程,在县级建好“四个中心”,在乡镇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在村居(社区)推行“一村一法治副主任”。全市共有64名律师担任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了物业纠纷、医患纠纷、道路交通纠纷、消费权益纠纷等专业调委会。
三是加大保障体制建设,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常态化可持续。不断完善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大力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做到服务基层作风更实、服务群众干劲更足、服务民生成效更好。实施法律援助“点援制”“一案六卡”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借助法学会人才优势,建立法律服务志愿者人才库,选聘公、检、法、司等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法学人才到村居(社区)担任法治副主任,解决村居(社区)法律专业人员缺乏的难题。吸纳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加入调解组织,结合各自优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有效提升了调解工作质量。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缓解经费不足的难题,调动个人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留住所需的法律人才,做到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常态化、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