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司法局强化四项措施 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23.03.2018  12:21

    近年来,莱芜市司法局立足职能优势和工作实际,积极发挥协会作用,指导推动全市法律服务行业抓业务、树品牌、提质量,全面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提高业务水平。在律师行业,充分发挥“十业百企”法律服务团作用,积极服务全市产业振兴。不断壮大律师队伍,大力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看守所、市信访大厅分别设立律师工作室,深入推进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工作。在公证行业,大力拓展民生、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不动产、司法辅助、“三农”、涉外等领域公证服务,探索开展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努力在案件调解、取证、送达、保全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加快布局调整,推动驻镇(街道)的法律服务所与基层司法所加强协作,努力实现共建共享、驻所联村,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在司法鉴定行业,建立健全准入评价、能力评估、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整改活动。在法律援助行业,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办案补贴月发放制度,实现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二是树立品牌意识。注重培养法律服务行业的“龙头团队”和“领军人才”,以此引领和带动法律服务行业提档升级。每个行业要根据单位数量重点培养几家品牌单位和3-5位领军人才,以起到良好的品牌引领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提升服务效益。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全市各级法律服务机构狠抓服务质量,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方式,从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法律服务机构管理三个层面制定相关措施,加强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定期开展法律服务质量评查工作,结合服务态度、群众反映、案卷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找、整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注重发挥协会作用。各协会立足行业发展,创新搭建业务发展平台,大力拓展业务领域,不断增强行业发展后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服务技能和水平,提升行业竞争优势。建立健全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和惩戒制度,加强行业管理,净化行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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