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把握“四权”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04.08.2015  11:30
来源: 时间:2015-07-31

 

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以“四权”为抓手,切实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全区321名在管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掌握主动权。集中开展社区矫正自查整改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矫正表现、活动轨迹、社会交往等情况,查找在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规范执法权。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对各镇街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即时发现即时整改,及时修复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漏洞,确保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强化监管权。开展社区矫正“三防”专项活动,加强监管安全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管,准确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活动规律,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四是提升管理权。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职能分工,共享优势资源,畅通信息渠道,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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