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司法局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09.12.2016  20:34

 

      近年来,潍坊市司法局认真贯彻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大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成立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定期研究、定期调度,认真实施。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档案管理、案件监督、教育培训等制度,形成规范、高效的工作长效机制。及时将人民监督员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规范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主动将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融入全市深化改革工作大局,由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工作进度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制度,共同研究解决人民监督员选任、案件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加强与市委政法委、财政、编制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协调解决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涉及的人员、经费、机制建设等问题,为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稳步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根据案件监督工作现实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教育培训。强化日常性学习教育,征订《人民检察院常用法律司法解释全书》、《刑法及司法解释全书》等法律书籍发至全市98名人民监督员手中,便于人民监督员日常学习。强化集中教育培训,先后举办了全市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专项培训、理论研讨等培训班,系统培训业务知识,为人民监督员正确履职提供保障。       合理设定抽选人员的数量,每次选取3-5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并在人员搭配上采取以老带新的模式,发挥留任人民监督员传帮带的作用,确保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迅速进入角色。积极组织实施跨区域案件监督,选取人民监督员异地交叉参与案件监督,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案件监督现象的发生。加强案件监督情况的追踪,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第一时间掌握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案件监督质量和效果。       认真制定考核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抓好组织实施。严格考核标准,对每名人民监督员的履职、培训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通过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开展调查活动,全方位考察人民监督员遵纪守法等情况。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注重发挥先进的示范导向作用,及时从优秀等级的人民监督员中推荐产生全省优秀人民监督员予以奖励,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监督员的履职尽责的积极性。       充分运用报纸、广播、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潍坊司法行政网等新闻媒介和宣传平台的优势作用,大力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及人民监督员工作,真正实现电视有画面、报纸有文章、广播有声音、手机网有信息,有效提升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群众基础,为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营造浓厚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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