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积极培育“融合型”法治文化

13.07.2017  16:23

      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结合全区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工作实际,逐步推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城乡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有机结合,积极培育新时期“融合型”法治文化,促进法治文化建设从过去的“灌输式、被动式”向“自觉接受、主动参与”的形式转变。
  推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体系及激励机制,开展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干部任前考法等活动,在机关走廊、学习园地及周边设置法治名言、警句等,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认真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着力建设以“文明、法治、诚信”为核心的机关法治文化。
  推进法治文化与城乡文化有机结合。坚持以村(居)为单元,建立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家园、法治大舞台、法治驿站等,大力推进“法律知识进万家”工程,着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努力提高村(居)干部群众依法自治、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意识。
  推进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在充分发挥课堂法治教育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展板制作及形式多样的学法竞赛活动,创新校园普法载体,增强校园普法效果,构筑校园法治文化。
      推进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结合。通过在企业设立普法办公室、配备法律顾问、设置车间法治宣传员等措施,健全完善企业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法治理念内化为企业精神,纳入企业的发展目标,构建覆盖到职工个人的法治文化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