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精心打造“法蕴仁和”司法行政文化品牌
【品牌释义】
“法”谓之律法、准则,“蕴”谓之积聚、蓄藏,“仁”谓之道德、关爱,“和”谓之协调、融洽。“法蕴仁和”意为以法之名,蕴仁育德,天下为和。之于司法行政而言,“法蕴仁和”即为宣传弘扬“法”治,“蕴”聚公平正义,倡导“仁”爱向善,促进社会“和”谐。
【文化精髓】
“法蕴仁和”是司法行政人心系发展,情系民生,潜心服务。
“法蕴仁和”是司法行政人恪尽职守,矢志有成,务实笃行。
“法蕴仁和”是司法行政人栉风沐雨,砥砺前行,开拓创新。
【品牌标识】
近年来,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坚持文化引领、创新发展理念,在干事创业、服务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品牌文化内涵,凝炼品牌文化精髓,精心打造了独具特色的“法蕴仁和”司法行政文化品牌,促使文化“软能量”转化为工作“硬实力”,借助品牌力量助推司法行政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跨越。
以法为度,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促一方发展。
普治并举,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净一方水土。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司法行政服务大局的政治使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司法行政服务民生的永恒宗旨。近年来,该局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优势资源,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区级层面,投资300余万元建立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已接待群众咨询2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3620件;在镇街层面,依托11个司法所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辖区居民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向村居辐射的枢纽;在村居层面,全面推行“一室一厅”制度,全区已建成社区“律师会客厅”43个、农村“法律工作室”57个,实现了城乡法律服务的均等化和一体化。全面推行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服务领域从政府层面拓展到各级党政、社会团体,并遴选7名知名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当好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该局明公律师事务所受市、区两级法院指派,担任15家企业破产管理人,并组织律师顾问团为市南工业区建设、企业改革改制等工作搞好专业化服务,有力保障了全区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注重“法德并举”,增强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坚持“有法必依”,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近年来,该局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使普法宣传成为社会文明的“除霾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连续20年不间断组织全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普法考试,使干部依法决策能力不断提升;健全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四落实”机制,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丰富的法治实践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每年对企业组织开展“律师体检”活动,将企业的经营风险由事后化解变为事前预防,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做实做细农村普法宣传小广播、小漫画、小挂历、小演出、小卡片“五小品牌”,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满足了群众法治文化需求。坚持因地制宜,高标准打造了永安王林综合法治文化阵地、光明路雷村法德文化广场、中心街薛庄社区夕阳红法治驿站、矿区特殊人群法治警示教育展室等一批乡土特色浓郁的普法阵地,把法律知识送进群众家门口。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使依法治理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2014年,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惠民实事”活动,选取涉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20个项目,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实现法治建设成果让群众共享。目前,全区共有2个国家级、7个省级、5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蕴聚动能,多维度加强队伍建设,担一方重任。
创新理念,精细化打造品牌亮点,塑一方特色。
提升履职能力是司法行政队伍干事创业的重要前提,蕴聚发展动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保证。多年来,该局坚持素质强警和形象树警双管齐下,把业务岗位练兵和践行服务为民相结合,在党员队伍中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活动,每年开展“技能大比武,岗位大练兵”,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激发干警争先创优的活力。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齐抓共管,把干部培养与干部使用有机结合,实行人才储备和动态化管理制度,按照培养一批、储备一批、使用一批的原则,形成后备干部队伍阶梯式成长的良性发展。坚持警力下沉,近两年先后向基层司法所调整充实干警57人次,镇级司法所干警均达到8人以上,街道司法所达到3人以上,激发干警在基层建功立业的活力。坚持作风建警和文化育警同频共振,经常性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促进干警转变作风,凝聚系统服务为民的清风正气,激发干警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使司法行政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和谐的中坚力量。
创新是司法行政工作精华的萃取,树立品牌理念,彰显核心价值;创新是司法行政事业腾飞的力翼,打造特色亮点,提升社会形象。近年来,该局先后推出一系列有活力、有影响的亮点品牌。2008年,创新成立企业法制建设促进会,加强行业法治建设指导,为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2010年,创新开展“双百五进大服务”活动,优选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区“百项工程”,全力服务城市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2013年,全面推行服务党政“三级列席”制度,将司法行政服务职能覆盖各级党政工作的环节领域,有效提升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2014年,全面推进“明星司法所”建设,利用三年时间将该局5个镇司法所全部建成拥有独立产权、独门独院、面积超1000㎡的高标准司法所。目前,孟庄、齐村和西王庄三所已顺利竣工。2015年,全面实施“六个一”网底工程,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村居的全覆盖,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对此做法给予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此外,该局还先后推行强化职能“三权”制度、精品司法所建设“六个一”工程、社区矫正“曙光帮教”等众多创新品牌,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赢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以仁为本,网格化开展法律援助,排一方忧难。
助人自醒,人性化实施矫正帮教,矫一方歧途。
实施法律援助,彰显社会主义法治仁爱;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近年来,该局坚持以网格化建站设点为重点,以组建三支维权队伍为核心,以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横到边、纵到底”法律援助三大维权网络建设。纵向,依托司法所,在全区11个镇街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村居、厂企调委会,在各村居及38家企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构建了上下畅通的纵向信息传输网络;横向,与交警、卫生、民政以及工青妇残等部门联合成立10个法律援助联络站,构建了左右联动的横向协调配合网络;结合部,针对外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维权实际需求,专门与我市其他区(市)及相邻兰陵、费县法律援助机构签订《法律援助工作异地协作协议》,构建了内外协作的异地远程服务网络。通过壮大专职法律援助维权队伍,充实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依托“十户三员”,广纳有威望、有影响、德高望重的同志担任纠纷信息员、纠纷调解员、法治宣传员和法律援助联络员,确保了法律援助维权网络功能的最大化。目前,在全区已形成村(居)3186人、企业347人、区直部门12人的基层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进一步提升了市中区法律援助在维权、维稳中的独特作用和综合效果。
注重因人施矫,挽救迷途灵魂;坚持对症下药,矫正歧路人生。近年来,该局创新实施“三分四定”工作法,充分运用社区矫正监管平台、手机定位系统以及分级管理仪,加强矫正对象及刑释人员的实时定位监控,全面提升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智能化。在司法所高标准建立宣矫室、集中教育室、警示教育室,在村居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通过严把“入矫集中训诫、重大事项汇报、解矫警示教育”关口,确保监管对象管得住、控得严、转变好。2013年底,在矿区司法所成立全省首个曙光志愿者协会,并建成全省首个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和全国首个特殊人群法治警示教育展室,为特殊人群提供矫正教育、法律服务及社工服务等,通过引入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力量促进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得到民政部和省市司法厅(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2015年,协会服务项目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首个社区矫正省级财政支持的公益创投示范项目,今年初再次被民政部确定为国家财政扶持项目。目前,曙光帮教协会已成为全区传播大爱和法治正能量的靓丽窗口。
以和为贵,多元化实施人民调解,促一方和谐。
服务大局,常态化开展应急维稳,保一方平安。
发扬齐鲁大地“孔孟之道”,源于传统、顺时而变,让“东方之花”永盛常开;植根“人和”传统文化厚土,排难解纷、止讼息争,筑牢稳定“第一道防线”。近年来,该局主动加强与公检法、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公调、诉调、检调等“多调对接”机制,着力构建大调解体系。健全完善调解基层组织网络,培育出光明路街道雷村、永安镇王林等众多“精品调委会”。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拓展人民调解领域。目前,民事纠纷庭前调解室、治安纠纷调解室、医患纠纷及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已遍布全区城乡,全区452名人民调解员活跃在基层维稳一线,为全区和谐稳定筑起一道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的“防火墙”。包村干警、司法行政协理员和人民调解员定期深入村居、社区、企业、学校,零距离走访排查,及时掌握纠纷动态信息,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新时期、新形势,设置“灭火器”,矛调中心成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载体;高标准、高要求,安装“减压阀”,矛调中心全力建设平安市中维稳工作显成效。2010年3月,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局创新成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区编办为该项工作开展新增区级事业编制50人,组建了一支由复退军人和大学生组成的高素质矛调队伍,并先后投资近1000万元配齐配强各项软硬件设施。中心成立以来,坚持以群众工作统领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市南工业区建设、枣临铁路建设以及重大活动安保维稳等工作,并逐步探索创新精细化统筹管理、科学化源头防范、常态化排查研判、法治化协调化解、技巧化矛盾调处、人文化劝解疏导“六化”工作新机制以及群体性事件“调解八法”,同时依托矛调中心指挥平台创新采用“三色管理法”,对矛盾纠纷案件实施实时跟踪、分析研判、分流督办,实现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全范围、全过程覆盖。六年来,区矛调中心充分发挥预防、处置、化解、稳控职能作用,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苗头隐患7527起,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455起,6824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940起,9670人次,为群众彻底解决诉求106起、460人次,有效开辟了一条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全区稳定和谐、促进发展之路。
“法蕴仁和”文化品牌的运作、推介,激发了司法行政干警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人格力量,凝聚了司法行政系统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力量,传递了司法为民的法治“正能量”,提升了司法行政的社会公信力。市中司法行政人在“法蕴仁和”品牌文化的引领下,必将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浪潮中劈波斩浪,扬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