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司法局认真做好“四种服务”加速司法行政创新发展

10.12.2015  09:53

 

      近年来,胶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百姓、服务法治,创新履行法律保障、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1+4”县域司法行政新机制等经验做法被司法部推广,胶州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市”,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
      一是在服务大局中创先争优。主动融入开发区建设、大沽河治理、机场征迁等全市重点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在机场征迁工作中,积极主动作为,从全市遴选2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的优秀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挑选6名公证员组成工作队,扎实做好征迁前法制宣传、征迁中法律援助和后续法律服务工作,累计解答群众、企业相关法律咨询276批、1243人次,为征迁安置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8条、办理公证提存业务8件,确保了征迁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在服务社会中转型升级。在青岛市率先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创新构建以“一个平台”(司法行政管理指挥平台)“四个中心”(司法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中心、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为主要架构的“1+4”县域司法行政新机制,开通司法为民“e点通”网络便民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指挥协调“4个中心”,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满足民生需求的能力,实现了“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好司法行政所有事”。自平台运行以来,累计办理民生事项2856件,群众满意率达100%。
      三是在服务百姓中弘扬法治。创新建立“N+1+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细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单元,设立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治安安全等N个小组,统一选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 “五老”和“好婆婆”“好儿媳”等群体代表,对矛盾纠纷实行分类管理、归口处理。设立由党支部书记牵头、调委会主任具体负责的人文工作室,对N个工作小组进行统一领导,及时关切回应群众利益诉求。按照每10个村或8个居委会配备一名律师的标准,为每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该机制运行以来,全市累计排查矛盾纠纷8749件,矛盾纠纷在村(居)化解率达90%以上。
      四是在服务法治中铸就品牌。围绕打造“润物无声,情满司法”服务品牌,牢固树立争先进位意识,在机关实行领导干部、科室进位争先挂牌督办制度,在司法所实行目标量化考评,考核结果与业务经费分类挂钩。近三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获得各级各类先进集体230个、先进个人480个,市司法局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机关服务品牌”。牢固树立强基固本意识,念好“争、抢、借”三字经,全市12家司法所全部实现独立办公。推动“1+4”司法行政新机制向基层延伸,创新打造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两所合署、仲裁与稳定中心入驻的“四位一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新模式,获评“全国司法所建设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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