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改革后首考网上报名
从今年起,国家司法考试改革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6月20日上午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17市设置考区,客观题考试环节的网上报名已经开始。
计算机化考试可跨地区报名
2018年4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公布施行,这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第一部规章。据介绍,6月19日,《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发布,在考区设置方面,今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全面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我省经认真调研并报司法部批准,决定在济南、青岛、淄博等17市设置考区。主观题考试(纸笔考试)考区设置与客观题考试相同,应试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在计算机化考试的问题上,考生可以选择跨地区报名。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全省各考区机考资源不等,考生们在选择报名地时,如出现该报名地所在考区机位已满的提示,请选择其他考区报名。报名依然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自行登录司法部网站,按要求报名。
在考试收费问题上,按客观题每人162元、主观题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根据考试方式的调整,今年交费实行二次交费,第一次为客观题交费,考试成绩合格的,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确认和交费。
这几个重要时间节点需注意
今年考试中还有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需要注意。一是客观题考试环节,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24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21日;考试时间为9月22日;发布成绩时间为9月27日。二是主观题考试环节,网上报名确认和交费时间为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15日到10月19日;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上午。
参加考试人员扩大到9类
新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最明显的变化之一,就是参加考试的人员范围由4类扩大到9类,明确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础上,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范围。
另一方面,考试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有所提高。报名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
此外,还改进了考试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将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个阶段,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的第二阶段的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客观题考试在全国全面实行机考,3张试卷变成2张试卷,一天考完;主观题考试以纸笔考试为主,在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1张试卷半天考完,分值和时长有所增加,并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
延伸阅读:报考门槛提高 这些人还按“老办法”
改革后报考门槛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一是针对法律职业岗位,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已经在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且胜任现职务的人员,没有从业资格方面的要求。二是针对专业学历条件的规定,也按照这个原则实行。具体来说,《实施办法》施行前即2018年4月29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这一规定一直有效。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今年允许报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