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不断完善双轨运行办学体制

15.12.2016  01:31

 

      今年以来,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为契机,深入推进高职教育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双轨运行办学体制,为学院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推进依法民主办学。制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和《党政会议议事规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初步形成以学院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优化依法治校权力架构,修订完善《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理顺学院学术治理结构。调整教学督导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等机构,将学生评教结果引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等制度,不断完善民主治校工作机制。制定《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理事会章程》,建立健全学院理事会制度,促进社会参与办学,优化学院外部发展环境,为学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是提升高职教育办学质量。抓住被省教育厅确定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法律事务专业被确定为试点专业的有利时机,衔接曲阜师范大学,打通学生学历层次由高职到本科的上升通道。与山东省律师协会开展合作,新开设法律事务专业(律师助理方向),建立实习就业一体化基地。制定创新发展行为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教学改革方向和主要工作任务。启动高职院校评估工作及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强化学院教学质量内部保证体系。出台《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意见(试行)》,在2016级学生中全面试行学生导师制度。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职业能力要求开发课程,形成科学的课程结构体系,累计有15门课程成为省部级精品课程。鼓励教师参与课题申报,主持和参与司法部组织的刑事执行专业和法律文秘专业资源数据库建设项目,有4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2项课题获得教育部立项,5项课题获得全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其中1项为重点项目。
      三是丰富教育培训方式和内容。与山东奇珍艺术馆合作成立山东司法行政学院艺术中心,通过开设讲座、组织参观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学院师生员工在艺术欣赏中陶冶道德情操,提升文化品位。充分发挥“行政学院”和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不断拓展和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和方式,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在全国范围内引进名师,积极寻求与省内外其他优秀培训机构进行合作。在省厅、“两局”和省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下,相继举办戒毒业务培训班、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司法鉴定业务培训班、律师岗前培训班和市县级司法局领导干部培训班等。同时积极联系省外培训项目,与贵州省监狱管理局联合举办狱政管理业务培训班。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顺利完成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核定备案,省编办批复学院人员控制总量为500人。重新调整了岗位设置,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数量达到69个,增长幅度为72.5%。围绕优化年龄、学历、学员结构和性别比例,通过公开招聘、人员调配等形式引进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才14名,选拔任用副处级干部8名,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积极推进绩效工资和职称评聘制度改革,试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度,组织50余人次参加各类教学技能培训,法律事务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成为学院第2个省级教学团队。有9名同志成为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会专家库专家。开展多种技能比赛,2个教学团队获省级信息化教学大赛三等奖,其中1个被推荐代表山东参加全国决赛,有1名教师在全国职业院校体育课课程设计和说课比赛中获三等奖。
      五是改善办学条件。今年10月24日,省发改委批复同意实施学院章丘校区提升改造项目,进一步明确济南校区培训功能定位,坚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和自筹资金相结合,进一步改善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培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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