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召开司法鉴定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调度会议

06.07.2017  10:33

近日,济宁市司法局在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召开试点工作专项研讨会,认真解读了《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标准(试行)》,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时间步骤,对鉴定机构推进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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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技术条件逐步改善,技术能力不断增强,司法鉴定行业开始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发展轨道,但从总体看,司法鉴定的能力和水平与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鉴定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试点单位要将标准化理念引入鉴定机构建设的各个方面,落实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标准规范,使所有鉴定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为全市乃至全省法医类鉴定机构起到引领示范和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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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要把试点工作列入主要日程,加强研究,科学统筹,既要考虑现状、符合实际,也要通过试行标准规范鉴定活动、完善鉴定制度,切实加强质量管理。要把《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标准(试行)》与国家认监委、认可委、省级资质认定认可工作有机融合,保证各项工作的一致性。市司法局将逐步把司法鉴定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情况纳入检查和考核内容,试点工作结束后,根据鉴定机构实际情况,争取以试点单位为样板,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