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企业少跑腿 山东继续推进 “多证合一”改革(鲁网 2017-08-03 全景山东)

04.08.2017  15:01

  让企业少跑腿 山东继续推进 “多证合一”改革

  鲁网 2017年8月3日 全景山东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今年将继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促进就业创业降低门槛, 提高开办企业积极性。

  “多证合一”改革,就是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一般经营项目的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行取消、简化和合并,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积极构建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大幅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在实行“多证合一”改革后,山东省工商部门将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部门不再核发被整合的证照,而是通过与工商部门共享相关登记信息获取企业情况、满足管理需要,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为促进就业创业降低门槛。

  据了解,“多证合一”改革具体整合多少证照,国家层面未做统一要求,由各地依据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区域内产业发展的情况来决定。山东省第一批“多证合一”的涉企证照事项将与山东省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时公布实施。对暂未纳入第一批改革范围的涉企证照事项,将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把更多符合整合条件的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多证合一”。

  同时,山东省将建立“一个部门办理,多个部门互认”的“多证合一”登记新模式,进一步促进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让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

  在监管方面,山东省“多证合一”改革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各部门将认真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认真履职意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以有效监管保障便捷准入,防止劣币驱逐良币,提高开办企业积极性。(记者 范金鑫 实习生 郭松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