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网:前三季度山东“蓝繁”天数 同比增加20.8天

26.10.2016  19:35

   10月25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今年1-9月份,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改善了7.5%、4.1%、18.6%、5.3%;“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同比增加了20.8天。在水环境质量方面,省控重点河流COD平均浓度为24mg/L, 同比改善1.2%,氨氮平均浓度为0.89mg/L,同比改善7.6%。我省在国家淮河流域治污考核中连续9次获得第一,在海河流域治污考核中连续7次获得第一。

  在生态补偿方面,前三季度省向市生态补偿资金1.28亿元,部分市累计上交了885万元。此外,日前印发的《山东省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确定对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实施生态补偿,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自然保护区批准设立后出现违法违规开发问题未整改完成的或自然保护区无总体规划、未进行分区、无专门管理机构或代管机构的,不纳入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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