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管拟聘49名公众委员 参与监督城市管理工作

21.04.2016  16:06
昨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获悉,为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品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从今天起面向社会公开推选49名“公众委员”。

  早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获悉,为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品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从今天起面向社会公开推选49名“公众委员”,将通过调研城市管理问题、审议表决会议研究事项、参与重点难点问题现场管理、监督部门履职情况等方式和渠道,参与决策、监督、评价城市管理工作。

  参与监督城市管理工作

  市城管委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总体规划;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考核城市管理工作;协调市级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以及区(市)政府及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引入“公众委员”后,市城管委成员由“公务委员”和“公众委员”两部分组成。公务委员由市领导、分管秘书长、各区(市)政府和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现有48名。“公众委员”从专家学者、市民百姓、社会组织、先进模范等领域推选产生,拟推选49名。

  “公众委员”有权参加市城管委的会议,对列入市城管委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意愿和立场;在市城管委会议研究报告和议案、决定等有关事项时,有权表示赞成或反对意见;有权围绕青岛市城市管理进行专题调研和各类课题研究;可以个人或者联名对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享有市城管委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公众委员”将通过调研城市管理问题、审议表决会议研究事项、参与重点难点问题现场管理、监督部门履职情况等方式和渠道,参与决策、监督、评价城市管理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可报名

  市城管委“公众委员”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青岛情况,了解城市规划、建设或管理方面的基本常识,具有青岛市区户籍或在青岛市区实际居住5年以上;关心本市城市管理工作,敢于坚持真理,自愿积极维护公共利益;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且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自觉遵守市城管委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保证参加市城管委的各项会议等活动;专家代表应当在其专业领域具备较高的理论研究或实践成果;已有参政议政渠道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列入。

  两种方式可领报名表

  拟报名参加市城管委 “公众委员”的人员,以自愿为原则,由本人填写《报名表》并在承诺栏内签字确认,经所在单位或者街道、社区、业委会盖章后报名。市城管办结合“公众委员”推选报名情况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需求,综合报名人员的专业、行业、工作经历、特长、学历、年龄等因素,分类别提出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经审核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满后,颁发聘书,并在媒体、网站公告。

  此次“公众委员”推选工作由市城管办具体承办,具体事宜可拨打“公众委员”推选办公室电话:0532-82866579,地点设在青岛市市南区日照路1号2楼 “公众委员推选办公室”。报名表可到市城管办领取,也可在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szgyj.qingdao.gov.cn/)下载。(记者 刘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