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环保局对2015年第三季度环境信访案件开展“后督察”

21.10.2015  15:01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冠县环保局依据《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要求及市局要求,于2015年10月20日对本辖区第三季度市级以上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了“后督察”。 

  在后督察工作中,冠县环保局成立了三个督察小组,三个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组员,本着使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的原则,重点针对第三季度全县环境信访案件处理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在复查中,又以重复举报、多复举报案件为重点,同时,局后督察小组要根据县域内的重复举报、多重举报案件的分布情况,合理分配使用执法力量,并联合有关部门对重复举报、多重举报的案件处理情况抓紧时间进行现场核实,对存在问题,整改仍不到位的企业, 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相关措施迅速予以跟进。

  局办公室信访人员将根据各督导小组督导情况进行梳理,严格按照信访类型、处理措施落实情况等四个方面逐一填写入档,建立了档案,使信访查处情况一目了然,提高了信访案件办理质量。

  另外,冠县环保局将对全县信访案件后督察工作情况进行开会,对涉及包庇案件实行连带责任,对信访案件督导不力的小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