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任干部将向宪法宣誓 官员心中时刻有法律

30.01.2015  19:32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我省新任干部将向宪法宣誓

商报济南消息 昨日下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在济南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姜异康、郭树清、刘伟、王军民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

就座。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贾万志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周清利、申长友、张江汀、杜昌文、马平昌、李洪峰、孙述涛、杨军、王良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会议首先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继民作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柏继民说,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依法做好监督工作,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权,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不断开创全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报告中还提到,2015年常委会将认真行使各项法定职权,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且按照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不断增强决定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

此外,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作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作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通过补充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办法。

 

 

解读:

 

山东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郝纪勇:

这是依法治省的重要环节

2014年12月4日,山东省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资料片)

去年10月28日,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宪法宣誓制度是此次决定中提到的新概念。决定明确,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哪些官员由省人大任命?

那么具体到我省,哪些官员是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呢?记者了解到,主要有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法院院长副院长及审判员、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及检察员、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

具体何时试点?正等待国家统一部署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为了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全国人大确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昨日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处了解到,我国现行宪法中暂时没有这一规定,如果启动修宪程序,这一条可能会写入宪法。“目前我省还没有开展试点工作,具体何时开始就职向宪法宣誓,正等待国家统一部署。”选举任免处相关负责人称。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有什么用意?

多名省人大代表认为,虽然向宪法宣誓看起来是一种形式,但这绝不仅仅是走过场,而是要通过仪式化的程序,强化宪法的权威和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并将之内化为对宣誓人的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

就像入党时的宣誓一样,通过这样一个程序,让任职的干部官员心中时刻有法律。”山东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说,去年我省提出依法治省,这是依法治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环节。

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是国际惯例

宪法是我国最高法律,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是让其表明立场的一个新理念,因为官员不仅履行职务、代行国家权力,同时也是为人民服务的。不能仅仅将这一项制度理解为形式,其实是有深刻内涵的,通过这一过程能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情感。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民建省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宋焱说,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是国际通行惯例,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有97部规定了国家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的制度。我省人大落实这一制度是符合国际发展潮流的,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本版撰稿记者郑心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