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部署开展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03.01.2018  12:22

    近日,青岛市普法办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集中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简称《通知》),部署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开展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两委”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通知》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村、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为选优配强村和城市社区组织班子,实现政府治理和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及乡村治理体系。二是宣传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宣传维护社会治安的民法总则、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四是宣传党内法规条例,重点宣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

    《通知》要求,要加大对村民、城市社区居民的法治宣传力度,力求把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到村(社区)、到户、到人。加强对党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力度,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充分利用村(社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普法一条街、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实体阵地,更新涉及村、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制作漫画、微视频、法治小故事等教育素材,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多样性。二是组建换届选举法治宣讲团和律师服务团,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对村民、居民开展广泛宣传教育活动。采用集中培训、专题辅导、法治讲座等形式,对村、城市社区“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履职、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和复杂情况的能力。三是着眼于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指导帮助新任村(社区)干部组织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切实提高村(社区)民主法治管理建设水平。

    《通知》强调,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贯穿于选举工作全过程。各区市要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坚持多方联动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统筹,形成合力,为换届选举工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要以此次村、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选出一支讲政治、讲奉献,有信念、有本领,重品行、重大局的村和城市社区干部队伍,扎实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