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局严抓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在岗执业情况

13.05.2015  10:05

  为切实加强执业药师执业行为的监管,促进执业药师提高药学服务质量,青岛市局从2014年5月开始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工作,以抓好执业药师在岗考勤工作为重点基础内容,实施执业药师活体指纹考勤,确保执业药师在岗率。

  近期,青岛市局对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015年4月的考勤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将其中的考勤数据作为各区、市局对企业执业药师在岗情况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重要参考依据,对存在考勤不合格执业药师且未能提供切实可信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企业,将视情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责令当月改正,或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的企业,5月份仍未符合要求且情形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市局将每月跟踪并通报各企业执业药师在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