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省会城市群启动“气质”联动执法

03.06.2016  03:31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王新超)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第一次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动执法行动于近日正式启动,7市环保部门开展了为期二十天的环保联动执法,重点检查各市边界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严肃处理。

    据了解,本次行动由淄博市为总牵头市,共设定由相邻市组成的三个执法联动检查小组(济南、淄博、滨州为一组;泰安、莱芜为一组;聊城、德州为一组),分别以淄博、莱芜、聊城为小组牵头市,采取市级联合执法,交叉互查,省级督导的步骤进行。主要检查7市行政区域内涉大气重点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含国控、省控、市控涉大气排污企业)的废气治理设施运行、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运行维护、DCS运行记录及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各市互查阶段为期十天,被检查单位随机抽取,原则上每个市不少于10家。省级督导为期一周,随机抽取各市2—3家企业进行检查。

    记者跟随省级督导组在听取7市互查情况总结汇报中发现,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足,随机调取DCS在线数据异常; 部分企业厂矿工地管理不规范,抑尘措施不足,脱硫废渣露天堆放无覆盖; 个别企业还存在湿法烟气脱硫吸收塔浆液泄露等问题。各市互查和省级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将一并反馈到所属地市环保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进行限期整改、挂牌督办等处罚。

    据悉,按照“轮流坐庄、定期会商,交互检查、联合执法,属地管理、信息共享,上级督办、务求实效”的思路,省环保厅于2014年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组织省会城市群7市签订了边界区域执法联动协议,建立了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三大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和高压态势,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据统计,截至目前,我省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动执法行动,出动1383 人次,检查企业461 家。为做好今冬采暖季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下半年还将进行一次7市联动执法。

    报道链接: http://60.216.0.164:99/html/2016-05/31/content_1984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