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环保局三项措施“利剑执法”
26.04.2016 10:07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新《环保法》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的颁布实施,给基层环保执法机构查处违法建设项目提供了利剑。嘉祥县环保局三项措施利剑执法,成效显著。
一是全面排查县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目前发现16家已建成(其中验收4家、未验收7家、预备试生产2家),6家正在建设,7家未建设;同时积极清理“未批先建”等违规建设项目,对发现的16家未报批环保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都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15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环保执法行动60余次,现场监察企业项目1000余家次,联合公安等部门清理取缔并强制拆除“土小”企业60余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38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7起,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案件11起,切实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是做好环境违法行为的后督察。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和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坚决杜绝“土小”企业原地死灰复燃和企业项目整而不改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6.04.2016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