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环保局大力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7.10.2016  10:32

  嘉祥县环保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五城同创”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对照测评内容和标准,强化环保监管职责,全力投入创建,将环保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增添动力。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创城”工作的重要意义,讲解相关指标含义,将各项指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坚持实行目标管理,层层抓落实,确保“创城”工作有序开展。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一是以绿色创建、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环保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当地的环境形势,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自觉尽到保护环境的义务与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嘉祥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载体,主动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等信息,保障好社会公众的环境监督权,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三是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为载体,利用“两台一报”和网络媒体、以及环保“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等形式多角度宣传环保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人人争当环保志愿者、监督员。四是加强环保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邀请上级环保部门和高校专家学者授课,加强对党政领导、环保队伍、企业法人的环保法律法规的教育,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特别是通过开展一定数量的警示教育,让政府有关人员和涉污企业法人由被动应付治理污染转变为自觉主动防治污染。

  强化环境监管,严防污染转移。一是严把建设项目入口关。严格严格执行总量确认、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污染严重、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对能耗低、污染小、效益高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全程帮办服务,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建设。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加大执法频次,实施严管重罚,特别是对一些经常死灰复燃的“土小”企业,发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严防污染向农村转移。三是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红黑榜”,将企业名单公布到网站上,特别是对纳入“黑榜”的企业在评先树优、项目审批、贷款上市等事项中“一票否决”,同时强化日常监察监测频次,确保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嘉祥县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

  强化污染防治,提高环境质量。在水污染防治上,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严禁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涉水项目,全县4条重点河流达到南水北调标准要求;督促各镇街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已建成的设施正常运营;三污一期建成并试运行,综合整治了前进河、洪山河等河流,城区及周边地表水环境进一步改善;开展全县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梁宝寺煤矿等重点涉水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废水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目前全县范围内主要河流基本消除Ⅴ类水体,区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牵头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1-8月份嘉祥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获得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40万元,列各县市区之首。具体工作措施是:一是燃煤设施治理,全县排查上报燃煤小锅炉289家,目前已全部清理取缔完毕,并启动实施了散煤清洁化利用工作;督促辰星碳素、阳光热电等重点企业和14家煤矸石砖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督促阳光煤化、阳光热电、嘉星热电、四合热力对20吨/时以上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二是扬尘污染防治,督促住建部门将城区25处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基本达到了“8个100%”的要求;督促园林环卫部门绿化城区裸露地面近4万余平米,对城区23条主要道路每天人工清扫2次,对建设路、S338线、萌山路等13条重点道路每天洒水6次;督促港口码头新购置密布网约7万平方米、建设防风抑尘围挡6230米、种植防风树木2700余株、铺设喷淋设施管网3.5km、购置干式吸尘车、清扫车、洒水车12部。三是粉尘污染防治。对县城周边125处石雕经营业户实施了停产整顿措施,封停有关镇街石锯2300余盘,对矿区周边的47家煤场、矸石场全部实施停产整顿。四是烧烤油烟治理。按照“三进”和“六定”标准,集中治理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污染,关停城区24家烧烤点,现有60家烧烤店铺全部采用了环保无烟烧烤工艺。五是机动车尾气治理。调整了县城区货车限行区域,严厉查处黄标车、老旧车、冒黑烟车上路和货车闯禁区、违法运营渣土车、无牌无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000余起,暂扣机动车近300辆,罚款200余万元。六是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秸秆禁烧工作,夏收期间没有出现焚烧秸秆现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七是砖瓦窑、商混站、企业堆场整治。全县24家砖瓦企业,目前已验收11家,6家提出验收申请,其余停产整治中;29家搅拌站,目前已验收5家,3已提交验收申请,其余停产整治中;13家工业企业内部堆场全部整改完毕,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