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彰显的忧患与担当(新论)

05.03.2015  11:57

        真正做到“全面”并不易,没有战略定力,不敢攻坚克难,不能自我革命,“全面”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绝非话语的简单并列与排比,贯穿其中的是中国共产党人清醒的忧患意识与自觉的责任担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全面”是必需,非“全面”不足以成事,非“全面”也不可能成事。

小康社会如果不“全面”,就会出现用平均数掩盖大多数的问题,就会出现“一俊遮百丑”的现象。“全面小康”必须是一个都不能少,一项都不能缺。如果中国社会还有哪一个民族没有小康,还有哪一个群体没有小康,都不能算是全面小康;如果政治发展、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富裕等等方面还存在短板,也不能算是货真价实的全面小康。深化改革如果不“全面”,某些领域一马当先走出很远,其他领域坐而论道没有动静,不仅会让改革失衡、跛脚、事倍功半,甚至会使得改革发生变异,导致公平正义缺失、社会隔阂与对立加剧。

全面依法治国也是一样。再完备的法律体系也不会自我施行,没有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协同,法律沦为“橡皮泥”“稻草人”的现象就不可能得到根除,法治中国也难成现实。同样,从严治党没有踏石留印转作风、雷霆万钧反腐败,就会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没有严纪律、讲规矩、扎紧制度的篱笆,就走不出“一阵风”的怪圈;没有崇理想、重信念,永不动摇的信仰,就会得“软骨病”、会“失魂落魄”。吐故纳新、制度治党、固本培元,所有这些都是“全面”的题中应有之义。

真正做到“全面”并不易,没有战略定力,不敢攻坚克难,不能自我革命,“全面”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兼顾方方面面,统筹各种关系,平衡不同利益,势必意味着不能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不能只看“显绩”不要“潜绩”,不能“任内风光无限,哪管离任洪水滔天”。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咬定青山不放松,没有足够的战略定力是不可能挺得住的。全面深化改革一定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克服部门利益掣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定要改变“人治”思维与行为模式,全面从严治党一定要刮骨疗毒烈火焚金,但其中的雷区之险、骨头之硬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没有攻坚克难的坚强意志很可能半途而废。

更重要的是,这些“坚”和“难”又往往与我们党员干部有关联。在人民群众还没有整体富裕的时候,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已经成了先富起来的人。在群众还为看病上学住房甚至柴米油盐犯难的时候,一些人已经习惯了“高大上”。在群众越来越遵纪守法的时候,一些人却依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习近平总书记讲,“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自我革命就是其中之一。这意味着昔日的改革者要成为今日的改革对象,意味着要壮士断腕乃至洗心革面,意味着要在自己头上动刀子,非有大觉悟、大担当不能如此也不敢如此。

在这个意义上,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战略要求有清醒认知,对我们面临国际国内风险挑战保持高度忧患,自觉担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这是“四个全面”的实践基础,也构成了“四个全面”的实践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