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局“四制四查四结合”药品电子监管预警处理率达100%

24.11.2014  13:20

  德州市局继续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以“预警监测、预警核查、预警处理”为核心,做到“四制四查四结合”对电子监管药品实行精细化监管,今年已处理预警652个,处理率达到100%。

  一是进一步完善“四制”,创新监管方法。建立票样备案制度;实行网格监管机制;建立风险会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二是进一步严格“四查”,及时处理预警。实行预警信息调查;实施现场核查;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进行预警重点复查。三是进一步做好“四结合”,提升监管成效;与信用评定、考核相结合;与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相结合;与稽查办案相结合;与新版GSP、GMP认证相结合。

  该局通过对电子监管药品实行精细化监管,加强领导,强化培训,积极行动,及时督导,提高了企业认识,落实了监管责任,强化了工作措施,把全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开展推向深入,有效实现了电子监管药品质量监管的追根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