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改四年结硕果 山东首家民营银行破土待出

05.02.2017  16:08

  1月23日,刚刚批筹一个月的威海蓝海银行与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就核心系统托管进行了签约。根据协议,蓝海银行将综合业务、外联业务、数据处理等核心系统接入省城商行联盟,这意味着蓝海银行的筹建工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13年8月,山东“金改22条”提出探索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如今我省金融改革进入第四个年头,改革进入更深层次,政策红利也开始释放。作为我省首家民营银行,蓝海银行既是山东金改的成果,又承载着深化金改的使命。

  6月19日前正式开业

  蓝海银行筹建组组长陈彦介绍,通过与省城商行联盟的信息、系统共享,有利于蓝海银行整合资源、快速起步,最大限度消减软硬件基础设施成本,从而更加专注于自身业务运营与发展创新。

  据了解,省城商行联盟是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一家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后台支持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旨在解决城商行等“小银行”信息系统建设及升级能力不足、新产品自主开发能力弱、持续培训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记者从蓝海银行筹建组获悉,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按照筹备组2016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6〕418号)(下文简称《批复》),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这意味着蓝海银行将在6月19日前正式开业。

  记者了解到,筹建组正加快开展网点装修、人员招聘、系统建设等筹建工作,争取尽快具备开业条件,全国范围内人员招聘工作已于近日启动。

  蓝海银行的招聘公告显示,招聘的9个部门总经理岗位中,“营销团队负责人”岗位面向青烟威三个地区。而其产品研发中心则标明“北京”,业务岗位涵盖了零售和公司银行两大门类。“虽然物理网点少,但借助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新兴的民营银行将采取监管允许的方式,‘走出去’拓展业务”,蓝海银行筹建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8位股东出资20亿元

  《批复》显示,威高集团有限公司、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迪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认购威海蓝海银行总股本30%、22.5%、12.5%股份的发起人资格。记者从山东银监局获悉,另有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青岛福瑞驰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烟台振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烟台)、山东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寻山集团有限公司(威海)5家发起人。

  蓝海银行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由8家发起人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分别出资。山东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张志元介绍,民营银行审批对财务状况、权益性投资、净资产占比都有严格要求,例如净资产达总资产的30%,说明这些企业有着良好的企业治理结构、稳定的经营和雄厚的资金实力。

  财务数据显示,8家发起人企业均是青烟威地区实力雄厚、知名度高的民营企业,涵盖了医疗器械、海洋产业、服装加工、汽车产业、零售商业、食品加工等产业。例如,威高集团是中国最大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制造商,2015年末总资产316.98亿元,当年实现销售收入135.23亿元。

  蓝海银行筹建组副组长王有强说,这也契合了“深耕蓝海”的市场定位,蓝海银行将立足股东产业链和上下游企业,面向海洋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落实剩余风险制度安排

  民营银行的风险如何控制,是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在民营银行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上,银监会鼓励发起人承担剩余风险。蓝海银行剩余风险安排方式为:威高集团和赤山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和共同发起人依据有关承诺对银行的剩余风险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6家发起人以出资额为限额,对风险承担有限责任。

  这也反映了我省办好民营银行的决心。山东银监局局长陈颖提出了“四个坚持”:坚持长远战略眼光,立志做百年银行;坚持高新起点,做小而精、优而美银行;坚持恪守规则,依法合规经营,切实防控风险;坚持勇于创新,紧贴客户需求,提供差异性、特色化服务。作为属地监管部门,威海市银监分局局长侯庆华表示,将按照民营银行监管指导意见等要求,切实加强股东持续监管,落实民营银行审慎经营原则。

  作为我省首家获批筹建的民营银行,威海蓝海银行也将为后续我省申请民营银行提供借鉴。(记者 李铁 通讯员 冯涛)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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