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地税局四项举措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07.06.2016  22:59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融入到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中,常抓不懈。根据以往督察反馈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逐一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加大监管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不力,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宣传落实。坚持把理想信念宗旨挺在纪律前面、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和把政治纪律排在首位。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牢做实,不折不扣地把每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发挥纪检监督作用,积极推动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认真监督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落实好“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抓早抓小工作力度。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制定了《招远市地税局党风廉政建设监控管理办法》,让党员干部认清哪些地方是“红线”,哪些问题是“高压线”,让党员干部自觉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查处“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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