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环保局市南分局四项措施积极开展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工作

06.05.2016  11:46

  2015年,青岛市市南区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从市区13个监测子站的数据对比情况来看,反映空气质量状况的两个主要指标——细颗粒物(PM2.5)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市南区均优于其它区市。2016年,将采取四项措施努力开创市南区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新局面。

  一是全面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依据市环保局、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在全面达到国家、省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通过采取清洁能源替代、洁净煤技术和锅炉废气深度处理技术应用等措施,使现有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实现“超低排放”,以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是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和督查。按照青岛市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要求,定期组织环保分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交警市南大队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扬尘污染专项督查活动,重点对建筑施工、地铁施工、市政道路施工、旧城改造拆迁等工地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三是深入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环保分局将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环检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落实环境行为评价体系,每月按要求对环检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考核。强化加油站油气回收防治设施的监管,落实加油站检测报告制度。加强重型柴油车和已实施“黄改绿”车辆的监管,争取利用遥感检测车加大对黑烟车及无标车的执法检查力度。

  四是加强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试点实施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在线监管,对达到一定规模、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实施远程监控。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采取日常监督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新改扩建餐饮服务项目的选址、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和清洗维护、承诺备案落实情况等内容。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恶劣的餐饮服务业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