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围绕四项保障机制 积极推进小农水建设
枣庄市市中区2014年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涉及西王庄和孟庄镇,发展管道灌溉面积2万亩。为了使项目区群众早日受益,市中区总结2013年经验,早行动、早部署,围绕四项保障机制,确保工程效益的发挥。
一是组织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水务、发改、财政、农业、国土资源、农业开发办和项目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区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逐级确定了完成任务的质量标准和时限要求,层层签定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工程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
二是资金保障。2014年度项目总投资2773.6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1200万元,省财政800万元,市财政200万元,区财政450万元全部到位;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发动项目受益群众投劳折资共计123.63万元。资金全部由工程建设处财务科负责筹措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由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工程费用,做到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纪检、审计部门派员全程介入监督,确保从严从细管好、用好工程资金。
三是体制保障。为规范和加强全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制订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管、用长效机制,出台了建后管护方案,水利站按全额事业编制纳入区水务局统一管理,项目村落实1~2名村级水管员,在项目区成立农村用水协会,由用水协会为责任主体,加强工程日常管理和维护,盘活资产,推行水利体制改革,实行用水户民主管理,实现工程的长期高效运行。形成了“区级、镇级、村级、协会”四级水利管理网络,从根本上解决管护问题。
四是机制保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四制”管理,成立“枣庄市市中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建设管理处”,公开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检测。主要材料和设备在建设单位的监督下进行招标采购,确保质量优良、价格合理、供应及时。监理单位按“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原则实施监理;区审计局配备了专业审计人员全过程参与工程的建设管理。通过科学有序的管理,保障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经过四个月的紧张施工,目前市中区2014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已全面完成,进入了试运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