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国有公房或全面实行阳光招租 实现房租收益最大化

05.08.2015  13:45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拟于近期首次对部分国有公房租赁权试行公开拍卖,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常态化的国有公房阳光招租模式。

  记者注意到,此次进行租赁权拍卖的13处国有公房位于市中、槐荫、天桥三区,其中市中区5处,槐荫区2处,天桥区6处,均地处成熟商业地段。13处房产总面积约5031平方米,其中面积最大的超过1200平方米,最小的也有51平方米,租赁期限最短3年,最长5年。

  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济南市区目前尚有约95万平方米国有公房,其中三分之二为住宅,其余为非住宅物业,主要用于商业、办公、企业生产等,面积约31万平方米。此次拟拍卖租赁权的非住宅物业,是近3年依法从原承租人处收回来的。

  据了解,试行阳光招租前,国有公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较市场价普遍偏低。以繁华地段砖混一等商业用房为例,公房每平方米日租金最高1元左右,同地段私房租金标准却已涨至10元左右。相差悬殊的租金水平,不仅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还容易催生“人情房租”,暗箱操作,滋生腐败。

  记者了解到,2012年以来,市中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已对旗下自管公房租赁权多次进行公开拍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总结完善这一经验后,计划以此次公开拍卖为起点,探索国有公房阳光招租的常态化模式,以实现房租收益最大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招租过程中,拟出租房源将委托专业机构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评估,制定合理的起拍价并征集竞拍人后进行公开竞拍,实现市场化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