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国税、地税部门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18.08.2016  21:02

  今年以来,山东滨州市国税、地税部门积极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为契机,着力构建“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政府主导主抓,落实税收共治责任。 一是加强制度性安排。市政府出台了《滨州市税收共治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明确各县区、乡镇街道办及32个部门的责任义务,确定信息共享、征管协助、税收服务等7个共治项目,相继制定《关于推行个体税源税收共治工作意见》、《涉税信息共享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形成市、县、乡镇三级税收共治制度体系。二是加强基本性保障。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税收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32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联络员三级沟通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三是加强激励性考评。市政府把税收共治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千分制考核,既考核各级政府,也考核相关部门,调动各方参与税收共治的主动性。
   (二)部门协助协同,创新税源控管机制。 一是发挥行业协会优势,加强一般税源行业化管理。市国税、地税部门与16个行业协会共同研究行业经营特点、税收规律,制定行业税收管理模板和风险分析模型,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提高税源综合控管水平。二是借助监管部门资源,加强特殊税源一体化控管。营改增试点中,市国税、地税部门推动税收控管与建筑业监管联动,加强建筑业一体化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管、财政等部门定期传递项目登记、招标投标等信息,税务部门及时跟踪建设项目,跟进征管措施。实行“先税后证”,凡是政府投资项目,在工程款拨付过程中严格核实发票开具和税款缴纳情况,防范税收流失。三是依托乡镇街道力量,加强个体税源社会化服务。各乡镇、街道办设立“个体税源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配合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发票代开、业务咨询等服务,协助税务人员做好信息采集、调查巡查等工作。在先行试点的滨城区,1.39万户个体户纳入社会化管理,占纳税总户数的60%左右,个体经营注册户同比增长24%,个体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02%。
   (三)信息共享共用,构筑数据应用平台。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数据库,推动大数据治税。市政府出台《涉税信息共享实施办法》,细化各部门提供涉税信息的内容、方式、时限,32个部门在每月初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共享数据,上半年交换涉税信息5万余条。税务部门对各类涉税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实现数据的深度增值应用,破解征纳信息不对称难题,提高税收治理能力。二是加强纳税信用联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与金融办、银监局、银行机构合作,开展“税银携手、助力小微”活动,推出“税易贷”、“税银通”等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向守信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对失信企业给予信贷限制。今年以来,银行部门利用税务部门信息,为纳税信用好的421家中小企业提供贷款1.7亿元,对32家有税收问题的企业强化信贷审查,实现了培育税源、稳定信贷、促进遵从、多方共赢。三是强化税收深度分析,推动经济社会管理。市政府每季度召开财税经济分析会,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进行深度分析,关联测算税收收入。挖掘税务部门政策、数据、信息等资源,站位全局,建言献策,提出主辅业分离、发展有税行业等建议,被市政府纳入决策视野。
   (四)多方互联互动,提升税收服务水平。 一是征纳互动。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便利化服务模式,通过网上互动社区、12366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多维征询意见,对接服务诉求。建立纳税人参事评税机制,创新税企共治模式。在县区设立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为纳税人提供维权援助。二是区域联动。全市10个县区实现联合办税服务厅全覆盖,在全省率先推行国地税业务“全域通办”,纳税人在全市10个县区内任选一个办税服务大厅,均可办理国地税业务,打破了纳税人办税的地域限制和部门壁垒。三是中介推动。将税务师事务所、行业协会、税收服务志愿者等第三方引入纳税服务,建立三方沟通机制,拓展服务广度深度。与7家税务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培训协议书》,共建纳税人培训基地,培训纳税人1.2万人次。发挥税收志愿者协会作用,11家涉税中介136名志愿者主动参与营改增纳税人确认、业务引导等工作,缓解了办税服务压力,化解了人员短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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