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省图书馆逐步通借通还 公共阅览室将免费上网

11.06.2015  16:07

  10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详解今后五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

  “通借通还”范围扩大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市及市以上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市、县两级基本建成博物馆、美术馆,所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达到国家三级,社区和行政村建有符合标准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大院)的目标。

  同时,推行公共文化场馆总分馆制,在城乡基层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地区设立分馆。公共图书馆和农家书屋配备盲文书籍,开展盲人阅读服务。

  最为方便的是,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在全省图书馆逐步实现“通借通还”。目前,山东省内的不少地市已经实现了本市范围内的图书“通借通还”,今后有望逐步实现全省范围内的“通借通还”,届时,市民可借的资源将更多样。

  公共阅览室免费上网

  顺应互联网发展的时代要求,数字服务方面在今后五年也将有大的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要为群众提供数字化服务。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数字科技馆、数字农家书屋、互联网站等各类数字资源都将逐步建立,此外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数据库,可以与国家数据库有效对接。

  数字化之外,还要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公共电子阅览室将免费提供上网服务。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服务。

  免费博物馆还将增加

  我省将继续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开放时间的三分之一。此外,还要大力扶持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发展,逐步纳入免费开放范围。

  在免费“大餐”中,还要推动科技馆、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除此之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县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应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免费提供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

  在实施意见中还突出了山东特色,将推进“图书馆+书院”模式,在公共图书馆建设“尼山书院”,建立尼山书院联盟。开展“乡村(社区)儒学讲堂”“孔子学堂”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