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13373户农村贫困危房家庭圆了安居梦(图)

07.07.2016  16:47

在全省率先超额完成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杨子堂夫妇房屋改造前)


(杨子堂夫妇房屋改造后)


 “我怎么也没想到能住上这样宽敞明亮的房子,屋里都铺了水泥地,通水通电,还有了卧室,生活越来越有盼头了。”85岁的高兴镇杨家庄低保户杨子堂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他于2015年底搬进了新建的45平米的新房子,在这之前杨子堂夫妇住的是阴暗潮湿,漏风漏雨的老房子,晴天或者天气暖的时候日子还好过点,一到冷天或者下雨下雪就苦不堪言。2015年,通过个人申请,村两委评议、公示,报镇政府审核,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将他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中,补助15000元改造资金建起了新房。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关系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惠民工程。201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就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通过完善政策体系,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危房改造监管服务等,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好事办好”,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2012年以来,我市有13373户农村贫困家庭像杨子堂夫妇一样解决了住房困难。其中,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贫困户5869户,累计落实各级补助资金1.9亿元。

  把好事办好,首要的是搞好调查摸底,让该享受政策的人享受到政策。按照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现场培训会议,组织完成了全市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建立了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为保证系统信息录入质量,市住建局又组织对调查结果进行抽样入户核实,对房屋使用情况不实、危险等级判定错误、经济条件类型错误等主要问题进行纠正,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清理。通过调查,摸清了全市农村危房底数,为制订改造规划、落实政府补助提供了依据。随后,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认定工作的通知》,制作了评议、公示样本,规范了评议内容、公示程序。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集体评议、乡镇入户审核、区县审批”的程序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补助农户的认定审批工作,民主确定补助对象。各区县建立农村危改“三级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对象和补助标准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把好事办好,不仅要让农村住房困难家庭建起房子,更要建起质量过硬的“好房子”。各级把工程质量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与管理,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基层技术人员开展了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确保质量安全。同时,市财政、发改、住建部门联合印发了《日照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和乱定标准、乱发补助的现象。

  把好事办好,不仅要让农村住房困难家庭住得好,还要生活方便。农民养老问题是当前农村面临的现实问题之一。为了解决农村孤老和空巢老人的生活问题,在安排危房改造时,按照“集中居住、分户经营,集中养老、分户生活”的方式,采取村集体出资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由村集体出面筹集资金,集中连片建设老年房,房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免费调配给贫困老年人家庭永久居住。目前全市有11个乡镇16个行政村集中建设了437套养老用房。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结合起来,整合相关项目资源,解决土地指标、危旧房拆迁和村庄亮化、硬化、美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问题。同时,按照“五统一”标准建设,即屋面颜色样式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改善了居住环境,提升了新农村建设水平和景观风貌。

  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等全市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年初市住建局与各区县签订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书》,同时建立了局班子成员包联推进区县住建重点工作机制,局班子成员每月到区县现场督导工作至少一次,听取区县意见建议,帮助区县解决困难问题。截至6月30日,全市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竣工率达到107.71%,全省排名第一。( 郑伟刚 刘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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