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进程加速 农业步入规模经营新常态

24.12.2014  09:25

  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3.8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8%,比2008年底提高20个百分点。

  农村土地流转加速的背后,是中国农业告别几千年小农经济步入规模化、现代化的现实,我国农业步入规模经营新常态。

  全国土地流转呈“加速跑”态势

  “从种责任田到承包大西关村80亩地,再到目前流转承包土地3000多亩,我的角色也从承包户变成种粮大户,现在又变成‘农场主’。”山东富民家庭农场创办人、已连续5年荣获“全国种粮售粮大户”称号的魏德东说。

  由普通农民变身“农场主”,山东富民家庭农场只是中国农村承包地流转大潮中的一个缩影。

  农业部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土地流转呈“加速跑”态势,其占承包地比重在2012年超过20%,2013年超过四分之一,截至目前则已接近30%。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把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实行‘两权分置’,效果是好的。当前,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继家庭联产承包制后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说。

  “通过土地的确权和流转,可以让想种地能种地的农民实现规模种植,让愿意外出打工的农民挣着地租安心打工。”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李国祥说。

  “这实际上开启了城乡土地市场自由流动的大门。”在经济学家周其仁眼中,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有望成为继农副产品、农村劳动力之后,城乡要素市场的第三次交融。

  中国农业迈向规模经营新常态

  分析人士认为,土地的有序流转,可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是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机械化程度偏低,其中一大原因是土地经营过于分散。土地确权和流转有利于农业土地通过市场向经营大户和专业户集中,发挥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并促进就业向二三产业转移。”中金公司农业分析师边泉水说。

  韩长赋认为,农业现代化是“四化”短板,要补上这一弱项,就必须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必须适应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形势、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引导土地要素优化配置,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农业经营规模扩大,是世界农业发展的普遍现象、一般趋势,现在,我国也到了这样的阶段。”

  不过需要警惕的是,虽然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总体上平稳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如有的地方强行推动土地流转,片面追求流转规模、比例,侵害了农民合法权益;有的地方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比较突出。

  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应把握好适度原则

  尽管土地流转有利于农业的规模经营,但专家同时指出,土地流转绝非越快越好,流转规模也绝非越大越好。

  南京农业大学教授周应恒认为,发展规模经营是世界各国应对竞争的必然选择,但各国农业资源禀赋以及发展阶段的巨大差异决定了各国农业经营规模发展的差异。农业的生产特点和资源条件决定了经营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必须适度。

  “现阶段我国不可能短时间内实现所有农户的土地规模扩张,只可能是部分具有经营能力的农户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而多数农户仍是小规模经营,我们不可能在没有解决农民离农出路的情况下就简单地强制流转农民的土地。我国农业经营也将呈现规模农户与传统承包农户长期并存的态势。”周应恒表示。

  “土地流转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要有序适度。要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不超越阶段;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强迫命令;保护经营者权益,不随意毁约;遵守法制规范,不留隐患漏洞。”韩长赋指出,土地流转要遵循“三个不能”,就是在土地流转中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遇到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