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枫桥经验在山东”调研组到潍坊调研金融公证工作

16.05.2018  17:45

      5月8日,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协调处处长刘涌训,省综治办协调处二级主任科员董圆圆,《法制日报》记者徐鹏一行3人,来潍坊市专题调研发挥公证职能服务、防控金融风险相关工作。调研组先后查看了潍坊市昌潍公证处、青州市公证处工作现场,组织部分公证员、银行工作人员等召开座谈会,并听取金融公证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潍坊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金融活动中大力引入公证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一是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与政法、金融、银行等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在全市推行金融公证业务。二是联动协作、融合发展,建立了法院、司法行政、人民银行、银监局、金融办以及公证机构、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单位协作机制,开通金融公证“绿色通道”。三是招才引智、锻造队伍,打造了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金融法律服务团队,3名公证员被潍坊市金融财政研究院聘任为特约金融专家顾问。四是创新研发、优化服务,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为切入点,推动从单一公证文书转向一条龙、一站式、个性化金融公证服务。自试点工作以来,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各类金融强制执行公证6000余件,避免经济损失近亿元,在预防化解金融矛盾纠纷、规范金融秩序、维护金融安全、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刘涌训处长对潍坊市在金融公证工作中进行的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及创新发展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就今后进一步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金融风险防控、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行了指导、提出建议。他强调: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优势,预防金融纠纷、化解金融风险,是新时期“枫桥经验”在潍坊市的有益探索,在预防和参与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不断扩大公证在服务金融领域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充分发挥公证证明、沟通、服务、监督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公证证明、提存、保管等多种服务手段,在服务金融风险防控、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潍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秦震,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常平先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