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水利部门与地方政府强化联合调度确保南四湖流域有大雨无大灾

18.08.2016  01:33

  南四湖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通道和调蓄水库,在调节洪水、蓄水灌溉、改善生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入汛以来,鲁西南多次出现强降雨过程,南四湖周边县区平均降雨量较历年同期显著增多,8月9日8时,南四湖上级湖南阳站水位达34.21米(汛限水位34.20米),为2013年8月20日之后首次达到汛限水位。截至8月15日8时,南四湖上级湖流域内鱼台县汛期平均降雨量达到515.5毫米,较历年同期偏多54%。南四湖蓄水总量13.75亿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多蓄6.16亿立方米,与历年同期基本持平,上级湖水位34.23米(汛限水位34.20米,汛末蓄水位34.50米),下级湖水位31.83米(汛限水位32.50米,汛末蓄水位32.50米)。 

  面对7月份以来旱涝急转严峻形势,按照国家防总、省防总部署要求,省水利部门、地方政府超前准备,迅速反应,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南四湖地区防汛备汛工作,确保实现有大雨无大灾,安全平稳度汛。 

  一是强化部署、落实责任。省防总将南四湖作为全省防汛工作重点区域,加强指挥调度,提前部署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工作。济宁、枣庄两市及南四湖周边县区党委、政府多次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值班值守、工程巡查、强降雨防范等具体措施,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指挥部成员,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逐一明确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具体管护人。各级防汛责任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济宁市先后4次派出工作组,对湖区防汛工作督导检查。枣庄市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防汛安全隐患实行“销号”制度,确保防汛责任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预案、提高应急抢险能力。结合南四湖流域河道多、地势平缓等特点,修订完善区域防汛应急预案,备齐备足防汛物料,配齐建强防汛抢险队伍,加强防汛抢险、群众迁安救护等培训演练,切实保障应急抢险救灾需要。目前,南四湖周边县区共组织常备队3185人、抢险队26461人、预备队81400人。济宁市在组织开展防汛抢险知识培训演练和重大险情抢险室内图版推演基础上,对湖内庄台和房屋进行全面排查,相应制定湖内群众迁安转移抢险预案,细化实化具体措施,确保一旦遭遇超标准洪水,群众能够及时安全撤离并得到有效安置。 

  三是加强预警、科学调度。水利、气象等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强化联合调度,加强雨情汛情测报预警。枣庄市汛前对全市防汛视频会商系统、雨水情遥测系统及大中型水管单位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了全面检修维护,保证监测预警信息传递畅通。济宁市先后发布Ⅳ级防汛预警1次、Ⅲ级防汛预警1次。加强险工、险段等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工程巡查制度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加快推进湖西大堤堤顶裂缝灌浆、韩庄运河左堤应急修复等应急工程建设,目前已完工并发挥效益。按照国家防总批复的沂沭泗流域洪水调度方案,积极配合水利部淮委做好南四湖洪水调度工作,实行库湖河渠联合调度,实现防洪安全与兴利蓄水并举。  

  当前主汛期未过,后期天气存在不确定性,南四湖防汛形势仍不容乐观。特别是南四湖地区已40多年未发生区域性大洪水,部分堤段、堤防工程、湖内庄台等未达50年一遇防洪标准,湖西平原洼地排涝能力不足,湖东滞洪区安全建设尚未实施,再加上湖区群众居住较为分散、交通不便,如遇超标准洪水,群众转移安置难度大等,这些问题都对南四湖安全度汛提出了严峻考验。下一步,我省水利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强化雨情水情监测预警,突出水闸、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密切关注湖内渔民安全问题,努力避免湖水进入低洼处庄台,并提前做好安全转移准备,确保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区域防洪安全。同时,积极配合水利部淮委做好南四湖洪水调度工作,科学处理好防洪保安与兴利蓄水之间的关系,牢牢把握防汛抗洪工作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