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开启国地税合作新模式深入推进联合执纪问责

31.10.2016  19:07

  今年年初《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发布后,如何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管理广泛联合”的基础上,实现监督及时跟进,做好“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规范税收执法、促进廉政勤政”工作,一直是淄博市国地税部门思考的课题。
  为整合监督力量,拓展国地税合作的广度、深度、空间和领域,营造税务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淄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在全国首创了“联合监督执纪”制度,将4大类业务合作延伸到联合监督执纪。在联合监督执纪实施意见印发后,双方首次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县国地税作风纪律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通报。
  《意见》规定,联合监督执纪的对象为全市国税、地税机关及工作人员,以及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窗口单位,包括办税服务厅、基层办公场所等。《意见》中联合监督重点明确而具体,在工作纪律方面,是否存在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以及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在工作效能方面,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存在服务意识淡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故意刁难纳税人等问题;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奢侈浪费、收关系税及人情税、以税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
  联合督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采取明察、暗访两种方式,明察主要是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全面了解有关情况;暗访坚持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不要陪同,直接到被督查单位实地查看,通过录音录像、模拟办税等发现问题,或随机选取纳税人,面对面交谈或问卷调查、电话采访,随时了解情况,联合检查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
  国地税“联合监督执纪”“4+1”合作新模式在全市税务系统推广以来,国地税部门共开展检查2次,共检查发现问题27个,提出意见建议15条,提出整改措施11个,点名道姓曝光了国税、地税12个基层单位。淄博市的这一创新做法,标志着国地税联合办税从服务融合、执法整合、信息聚合、管理联合向联合监督执纪延伸,实现了国地税业务合作到哪里,联合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监督一个口径,成为拓展和深化国地税合作的又一成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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