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税局历下分局开展人才梯次培养激发内生动力

12.11.2014  19:12

  今年以来,济南市地税局历下分局坚持“全员参训”、“梯次培训”的思路,以培训需求为导向,注重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完善培训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成果应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文化修养、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促进税收工作全面发展。截至目前,历下分局共组织岗位学习48次,专题辅导12次,集中学习15次,组织全局全员考试6次,参训、参考共计897人次。

      一是提高培训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始终坚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地税事业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税务干部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这一教育培训理念,先后提出并大力倡导“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真学、真懂、真用”“学习既是个人生存的必要,也是组织发展的必须”等学习理念。该局各级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率先垂范,重视学习、乐于学习、善于学习、学以致用,努力解决税务干部“为何学”“学什么”“怎么学”的问题,使广大干部职工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在全局营造出见贤思齐、勤奋上进的良好学习氛围。

      二是引入院校资源,创新培养机制。坚持长期规划和短期安排相结合,将教育培训工作列为2014年度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依照《历下分局人才梯次培养总体规划》逐步推进。积极与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展开合作研究和协议谈判,并克服学时安排、课程设置、经费保障等困难,最终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在工作推进中,分局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查找不足,及时调整、优化培养规划,积累经验,确保人才队伍建设稳步开展,与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合作,启动“基层地税人员培训工作”课题研究,将实践经验逐步系统化、理论化,探索教育培训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三是严格考评制度,确保培训成效。将教育培训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了“逢训必考”、“培训质量满意度调查”、“学时学分制”培训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为参加集训的干部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对学员培训期间的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考试成绩等进行通报并与绩效考评挂钩,考核权重占10%;同时,按照培训学习档案,对按规定应接受培训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干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将教育培训作为岗位确定、岗位调整的依据之一,坚持“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激发干部学习培训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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