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税收入占地方级税收53%

28.02.2018  12:13

  记者2月27日从山东省地税局获悉:2017年,全省地税收入完成3219亿元,扣除营业税基数可比增长14%。地税收入中税收收入2962.7亿元,列广东、上海、江苏、北京、浙江之后排全国地税系统第6位。地税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中地方级税收收入的53%,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度高于全国排名前六位的其他5个省市。

  山东地税收入稳定增长主要来自于全省地税系统攻坚克难抓收入,加大依法征管力度。山东各级地税部门积极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在全系统开展“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年”活动,并以此作为全面强化管理的总抓手,着力解决基层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优势资源着力强化税源监控、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工作,提升征管运行效率;创新管理方式,探索加强分税种管理,在自然人税收以及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规范化管理的制度办法,提升了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数据整改,全年共整改各类数据质量问题615.9万条,数据整改率达到99.9%以上,在全国保持前列。

  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税收执法规范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及其执行基准,推广应用税收执法360系统,试点推行税收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督察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随意性,提升税收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联合惩戒实施范围由原来的23个部门扩大到34个部门,先后向联合惩戒部门推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5起。

  为强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省地税加强与其他部门的统筹协作。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作,大力推进国地税业务联合办理、税款联合征收;加强与住建、物价、民政等部门协作,在全国率先实现地税与民政信息的双向共享;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省局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税收司法保障得到落实;加强与省邮政公司协作,全省与170个邮政公司签订代征协议,覆盖邮政网点1217个,代征入库地方税费1.78亿元。

  省地税还坚持减负增效抓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取消30多项审批事项,制定8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有效便利纳税人。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简化注销和清税办理程序,取消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进国地税合作办税,全省175个县级局全部开展了联合办税工作,并在全省建设了20个合作县级示范区;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国地税业务全省通办,全省有171个办税服务厅对4大类12项地税业务、7大类40项国税业务实行了全省通办。(记者 姜宏建 通讯员 王法坤)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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