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坑骗老百姓血汗钱?看看他们的下场!

20.08.2015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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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巨野县检察院依法批捕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郭某某。经查实,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伙同郭某某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巨野德信种植专业合作社、德信农机合作社的名义,通过大量印发宣传页、招聘业务员,向社会公开宣传,以高利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1000余人次,共计1600余万元,案发前尚有300余户共计870余万元借款未能归还。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年来,以“惠农惠民”为幌子,实则坑骗老百姓血汗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层出不穷,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表面穿着“服务三农”外衣,实则大肆进行不实宣传,非法吸收百姓资金后再对外高息放贷,稍有不慎,资金链便会断裂,进而严重危害当地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无独有偶,在临清市也有一合作社负责人,集资诈骗农户2657万后跑路,该负责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情介绍

“高息”成为农村合作社吸金的重要武器,而农村合作社吸金的主要对象则是农民。临清市东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跑路,卷走村民存款超过两千万元,两千多储户血本无归。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瑞海集资诈骗、被告人李建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作出公开宣判,以被告人李瑞海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李建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被告人李瑞海1971年7月11日出生于河北省成安县,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4年5月29日主动到河北省成安县长巷派出所投案,同日被山东省临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2日被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被告人李建波,1990年1月18日出生于河北省成安县,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4年5月6日被抓获,同年6月12日被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两人系父子关系。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0月28日,李瑞海冒用他人名义,虚假出资,在山东省临清市注册成立临清市东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发展93名代办员向2284名社会不特定农民非法集资4588.6837万元,非法集资的上述款项全部交给被告人李瑞海控制支配。2014年4月底,李瑞海组织临清东旭合作社相关工作人员逃匿。至案发,仍有1634名农民的2657.04771万元本金不能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瑞海以广大农民为非法集资对象,集资诈骗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致1600余名农民资金不能归还,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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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农村合作社非法集资乱象

从2014年4月25日开始,赵海(化名)没有睡过一个踏实觉,这一年多来,他前后奔走,一直在做一件事——追回存款。去年4月25日,临清市东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跑路,卷走村民存款超过两千万元,两千多储户血本无归。5月6日,他们终于等到了该案的开庭审判,这让他们看到一线希望。近期,临清东旭农村合作社跑路一案终于宣判,东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李瑞海被判无期徒刑,追回金额300万元。

他们是怎样掉入陷阱的?事发后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的生活发生了哪些变化?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开庭宣判 临清东旭合作社跑路案判决

5月6日是临清东旭合作社一案第一次开庭审理,赵海(化名)等100多人从临清赶到兴华东路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他们都是来等待临清市东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东旭”)非法吸储跑路一案的首次开庭审理。近期,他们终于等到了案件宣判,东旭法定代表人李瑞海被判处无期徒刑,共追回金额300万元。

赵海是临清市八岔路镇赵塔头村的村民,2013年8月份开始,他陆陆续续往东旭存了200多万元钱,没想到,距离存款到期还有几个月的时间,东旭竟然卷款跑了。

临清八岔路镇辛集村的张先生回忆,东旭成立于2012年上半年,由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的5名成员发起成立,业务范围为“以本社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从事蔬菜的种植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存款时,合作社给储户开具入股存单。

2013年3月,东旭在临清市八岔路镇设立八岔路分社,2014年4月25日,东旭主要负责人一夜之间全部消失。“4月25日,合作社的会计和司机去上班发现东旭的大门没开,打开门一看,里面张贴的主要负责人的通讯录都撕下来了。24日晚上他们应该就已经跑路了。”赵海说,一切都毫无征兆。

“光八岔路镇的村民就存了900多万元进去,涉及9个乡镇2000多储户,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张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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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陷阱 临清二十多家合作社跑路

“一万块钱存在银行里,一年是三百多块钱的利息,在农村合作社里一年给504元的利息,一万块钱要比村银行里一年多170元。”临清市八岔路镇辛集村的村民张先生称,正是看中了这多出来的170元利息,他带动身边的亲戚朋友,将40多万元存进了临清市东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张先生称,当时合作社称随存随取,用钱的时候提前跟他们说句,钱随时可以取回来。而且,周围好多人都把钱放到东旭了。然而,这个决定也让张先生后悔不已。

张先生表示,四十多万元是2013年6月5日存进去的,里面包括自己的五六万元,剩下的都是亲朋好友的钱,2014年6月5日应该到期领取利息。然而,2014年4月25日便传来了东旭跑路的消息,而这40多万元也随之没有了消息,而张先生手里只拿着一张存钱时东旭合作社开具的入股存单。

“高息”成为农村合作社吸金的重要武器,而农村合作社吸金的主要对象则是农民。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厅外候着的一些被骗农民告诉记者,合作社从成立到跑路,不到一年的时间,大伙儿一分钱的利息没拿到,还把本金给赔了进去。

据介绍,东旭并不是唯一跑路的合作社,在临清有旺农、汇融、鼎丰、汇田等20多家合作社先后跑路,所有跑路合作社涉及群众3万余户,金额超过3亿元,给当地农民造成较大损失。
 


运作模式:动员当地信贷员 获取村民信任

采访中,有村民表示,之所以选择将钱放进合作社,除了看重其利息较高之外,熟人介绍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储户当中大部分人是通过信贷员介绍将钱存进合作社的。”八岔路镇一位村民介绍,东旭跑路事件中,经济受损的有近百人就是信贷员,他们向亲友介绍将钱存进合作社的好处,发动村子里其他村民或者自己的亲友一起加入,从而导致受害范围的扩大。

“我们根本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局面,本想让大家的钱存到合作社能多领些利息,出现这样的局面,我们也是受害者。”村民张先生是信贷员中的一个,他说,现在不仅自己的存款全被卷走,还连带亲友遭受经济损失。

有村民表示,之所以对合作社高息下潜在的风险没有预先感知,和合作社办理了经营手续有关。“合作社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办公地点看起来也正规,谁会想到最后会跑路呢!”一位村民说。

赵海告诉记者,起初他并没有想过要将钱存进合作社,当时,合作社刚在八叉镇开分社,其中有负责人说想承包他们村的土地,“我一想能够带动我们村的村民发家致富,是件好事儿,所以对合作社的人也没警惕,把钱全都存进去了。”赵海后悔不已。

“开业时非常隆重,好几个领导都来了。”有村民表示,他们对跑路事件的发生完全没有防备。

蝴蝶效应:顶不住压力 悲剧事件接连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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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旭、旺农等合作社捐款跑路后,很多存款的农民和信贷员一时难以招架,他们向公安部门报案,又亲自前往合作社负责人的老家去寻找线索。事发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他们一直在为要回存款而奔波。

“没睡过一个好觉,一睁开眼就担心有人找上门来要钱。”一位信贷员称。

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记者看到临清市新华街道办事处新北社区唐庄一位村民拿着一封证明信,上面写道:我村信贷员王强(化名),因汇融、东旭、鼎丰等信用合作社携款而逃,给广大群众造成严重损失,面对广大群众的责备和从事信贷员30多年的信誉丧失,不堪压力过大,每天心情郁闷纠结,于农历2014年4月突发脑干出血而死亡。

由于涉及人员众多,存款农民尤其是信贷员都顶着巨大的压力。合作社主要负责人跑路后,接连出现了几起村民自杀事件。

临清市青年办事处土桥居委会梁华(化名)将自己的房屋租用给汇融合作社,见很多农民纷纷入社,也将自己一生的积蓄全部存进该合作社,最后血本无归,生活没有保障,他用菜刀割破颈动脉,幸亏抢救及时,挽回一条性命。采访中,有村民告诉记者,由于受不了打击,已有村民服毒而死。

据介绍,八岔路镇一村民将270余万元存入东旭,其中很多是亲戚朋友的钱,事发后,几乎每天都有人去他家找他要钱,现在他家的房子、土地等都被人占了,有家不敢回,至今仍在外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