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司法局实施“三三”工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0.12.2014  21:24

 

今年以来,垦利县司法局实施 “三三”工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效果显著。 一、建立“三支队伍”,提高社区矫正效果。一是司法专业队伍。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各司法所全体同志、县检察院监所科人员和每个派出所指定一名公安干警组成专业社区矫正队伍,负责社区矫正法治教育、管控训诫、组织公益劳动等日常工作。二是志愿者队伍。通过公开招募、选用、培训等形式,组成一支热心社区矫正工作、政治合格、立场坚定、素质过硬的志愿者队伍,为每名矫正对象落实一名矫正志愿者、一名矫正工作人员、一名协助监管责任人组成的矫正工作小组。三是心理咨询队伍。为每个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一名心理咨询师,对确有较重心理问题的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矫正。共开展社区服务42次,集中教育42场次,开展心理咨询报告会9场次,训诫矫正人员853人次。 二、加强“三个建设”,提高矛盾调处成效。一是加强县、镇(街)人民调解工作中心建设。在县一级建立县人民调解工作中心,在全县8个镇(街道)、办事处建立镇(街)人民调解工作中心,建立了司法、信访、公安联动机制。二是加强规模以上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目前已在万达、胜通、东辰集团及新发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兼职人民调解员26人,共调解劳资、工伤、职工之间纠纷39件。三是加强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根据人民调解员业务特长,分类建立全县人民调解员专家信息资料库,实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化管理,充分发挥每个调解员的特长和优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90件,调处成功1826件,调处成功率96.7%。 三、加大“三项力度”,提高普法工作实效。一是加大“六五”普法落实力度。为了搞好“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组织开展了督导活动,总结经验,查漏补缺,推动“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二是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县司法局与县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正在开展的“村村唱戏村村舞”农村群众文化活动,把普法内容编排成文艺节目,创作了普法歌、快板书、小品、三句半、小吕剧等,通过专场汇演、文化下乡等形式,演普法戏、唱普法歌、说普法书,寓教于乐,增强了普法宣传的欣赏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大“协作普法”力度。县司法局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开展了“远教送法”活动,与县工商局、县消协联合开展了3.15法治宣传活动,与县妇联联合开展了“三八”妇女节妇女法律宣传活动,与县河务局、水利局共同开展了中国水周和“世界水日”系列宣传活动,分别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信访条例、就业促进法、科技法、统计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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