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林业局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有序推进

17.11.2014  21:52

垦利县林业局坚持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把“死资产”变成“活资源”,盘活了森林资产,不断激发了林业发展潜力,促进了林农增收。截至目前已协助林农、林业企业办理林权抵押贷款625万元。林业抵押贷款工作走在了东营市前列。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林权抵押贷款的日常工作,保证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构建服务平台,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森林资产评估咨询培训,组建林权交易服务中心,解决林权抵押贷款涉及到的森林资源资产确认、抵押登记和流转变现等问题,为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奠定基础。  

 

三是完善贷款机制。积极与金融部门协调,商定林权抵押贷款相关程序,对林权抵押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贷款方式等作了具体规定;贷款期间所抵押的林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发放采伐许可证、不办理林木所有权转让变更手续,与金融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合作,明确各自职责,积极稳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

 

通过林权抵押贷款对盘活森林资产,提高森林资源资产变现能力和融资能力,变林木资源成为农民的发展资本,使资源优势成为发展优势,为垦利县生态林业建设提供资金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