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的通知

02.08.2017  17:06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城乡水务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1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贯彻落实《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鲁厅字〔2017〕35号,以下简称《攻坚方案》)部署要求,确保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突出问题

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把做好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首要位置,住建领域各项环保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与环境保护任务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清洁采暖工作进展缓慢,7个传输通道城市气代煤或电代煤工程进展不快,县城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尚未实现全覆盖。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治理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不到位,规模以上土石方建设工地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没有实现全覆盖,有的房屋拆除施工、市政施工、渣土运输、城市裸露空置建设用地没有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展缓慢,距年度目标有较大差距。部分城市污水未做到全部收集处理,管网覆盖有盲区,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溢流问题突出。纳管企业预处理不达标或偷排高浓度废水冲击污水处理厂的案件时有发生,监管不到位。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滞后,保护力度不够。

 二、目标任务

(一)2017年12月底,7个传输通道城市20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按照《攻坚方案》要求,7个传输通道城市组织完成各县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详细方案。8月底前,将详细方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2月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

2017年8月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的其他县城和其他10个设区市的县城,由各设区市组织完成各县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详细方案,将详细方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厅城市建设处牵头,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配合,各市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二)2017年11月15日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各完成5万户以上气代煤或电代煤工程。按照《攻坚方案》要求,7个传输通道城市完成制定各市气代煤或电代煤工作详细方案,将具体改造用户细化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户;8月底前,将详细方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9月底前,完成居民户内采暖设施、保温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通过改造屋顶门窗、搭建户外连廊等措施,增强房屋保温功能;11月15日前,完成调试及竣工验收工作,采暖设备达到正常运行条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抽查。

7个传输通道城市中未纳入2017年度改造计划的区域和其他10个设区市,本着因地制宜、成方连片的原则,由各设区市制定推进气代煤或电代煤等清洁采暖工作专项规划,明确年度改造计划,将具体改造用户细化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户,2017年11月底前将专项规划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城市建设处牵头,村镇建设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配合,各市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三)全力推进扬尘综合整治。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建筑工地全面推行“六个百分百”标准。9月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土石方建设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协调环保部门同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其余10个市2017年底前完成安装,并与地方监管部门联网,实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1万平米以下建筑工地由各市结合实际提出管控要求。房屋拆除施工、市政施工、渣土运输、城市裸露空置建设用地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厅城市管理局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城市建设处、执法监察总队配合,各市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四)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按照《攻坚方案》要求,2017年12月底前,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0%以上,济南、青岛2市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东营、济宁、威海、莱芜等4个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2017年12月底前,胶州、即墨、滕州、龙口、莱州、莱阳、海阳、安丘、昌邑、青州、高密、寿光、邹城、新泰、乳山、乐陵、禹城、临清等18个县级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0%以上;各设区市组织完成县城黑臭水体排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加快实施。(厅城市建设处牵头,城市管理局、执法监察总队配合,各市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五)综合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配合省水利、环保、海洋渔业等部门做好整治工作。各市结合全面落实河长制,组织对辖区内向河流、湖库、渠道、海洋等水域排放污水的入河入海排污口开展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按照“一口一策、一口一档、一口一标识”的要求,分类提出处置措施,切实封堵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2017年8月底前,各市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建立入河入海排污口登记台账;9月底前,各市编制完成入河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方案;12月底前,全面封堵非法设置入河、入海排污口。(厅城市建设处牵头,城市管理局、村镇建设处、执法监察总队配合,各市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六)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各市制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建设方案,2017年8月底前,将方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2月底前,新建(改造)城市污水处理设施50万吨/日以上,新增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30万吨/日以上,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率先达到一级A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厅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牵头,各市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七)加快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各市制定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方案,排查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盲区,加快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2017年8月底前,将方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2月底前,改造城市雨污合流制管网200公里以上,济南、青岛两市率先完成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厅城市建设处牵头,各市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各建制镇加快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提升污水集中处理率,制定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方案,2017年8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村镇建设处牵头,各市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八)加强纳管企业预处理监管。按照《攻坚方案》要求,2017年9月底前,各市开展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上游纳管企业排查,审查排水许可证发放情况,列出许可纳管企业清单,建立完善排水监测档案。10月底前,各市对私排乱放纳管企业进行自查,提出整改落实意见。12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对各市自查情况和问题严重企业进行督查。(厅城市建设处牵头,城市管理局、执法监察总队配合,各市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九)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配合环保、国土、水利等部门完成全省城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2017年12月底前,滕州市荆泉、滕州市羊庄、肥城市城区、东平县城、宁阳县胡中屯、成武县东郊水厂等6个尚未完成划定的水源地要完成保护区划定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厅城市建设处、城乡规划处牵头,各市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十)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指导各市做好涉及自然保护区相关工作。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有重合或者交叉的,各市要对照环境保护部遥感监测和省专项检查通报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强力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2017年12月底前,有关市主管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完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遥感问题图斑整改,艾山、三里河、大泽山、沂河源、清风湖、昆嵛山、石门坊、微山湖、曲阜九仙山、圣水观、里口山、日照海滨、景阳冈等1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整治风景名胜区内违法违规项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类破坏资源行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省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回头看”,督促各地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厅城市建设处牵头,城乡规划处、城市管理局、执法监察总队配合,各市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住建系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强力推进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住建领域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工作方案,2017年8月5日前将领导小组设置情况、实施方案和配套工作方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明确落实责任。全省住建系统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攻坚行动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完善工作台账。各市主管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明确每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人、完成时限和达标标准,一日一调度、一日一上报。 

(三)强化政策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对接省发改、财政、物价、电力等部门,研究支持政策。各市主管部门积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环保突出问题整治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作开展。各市主管部门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四)严格督查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专项督查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并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市主管部门要完善考核机制,把本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以严格的考核问责倒逼工作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