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骋副省长在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推进现场会议上的讲话

24.10.2014  11:20

 

(2014年9月20日)


同志们:

今年3月份,我就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到昌邑进行了调研,看了以后,印象深刻,没想到一个内陆县城环境卫生搞得这么好。当时就和宋军继同志商量,在昌邑开个现场会,推广昌邑的经验做法。昨天下午,大家也进行了实地参观,一些同志给我讲,看完以后,很受震撼,很受启发。昌邑的经验概括起来有四个特点:一是市场运作。大胆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创新,成立专业环卫公司,签订有偿服务协议,由政府全部包办转变为干管分离,事企分开,政府花合理的钱,买最优质的服务。二是规范管理。结合实际,细化服务标准,严格质量考核,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实现了作业精细化、管理科学化、考核数字化,环境卫生质量在较短时间内大幅度提升。三是多元筹资。建立起政府主导、分级负担的资金保障机制,市镇两级财政承担60%,村集体或村民承担40%,困难群体环卫费由镇级财政承担,确保了城乡环卫一体化持续健康发展。四是敢于创新。在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中,基层同志善于发扬首创精神,大胆创新,有力促进了工作。比如,昌邑市环卫局长范满国同志改革创新意识强,善于钻研,发明了很多专利,发挥了很好的带头作用。这也是昌邑环境卫生搞得好的一个重要因素。刚才,宋军继同志通报了全省情况,省文明办的少杰主任、财政厅的新三厅长做了很好的发言,部分市县介绍了经验做法,讲的都很好,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社会各界关注,农村群众叫好,各方认识一致,是一项关乎民生、顺乎民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工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开展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总结浙江省经验并加以推广。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我省看,近几年,省委、省政府也加大了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力度,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发[20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目标任务、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同时,还连续举办了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干部培训班、乡村文明行动现场推进会和城乡环卫一体化经验交流会,有力地推动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开展。据今年上半年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全省农村保洁员拥有率达到77%,比去年底提高6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拥有率达到83%,提高7个百分点;农村群众对垃圾处理满意度达到78%,提高4个百分点。

同时也要看到,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我们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工作还有较大差距,存在进展不快、标准不高、投入不足等问题,文明办的少杰主任在讲话中点了许多,军继同志也做了全面通报,我就不再具体谈了。农村人居环境难以明显改善的深层次原因,我想主要是“不想干”、“不会干”、“不真干”和“难以干”:一是认识不够,不想干。有的地方重城轻乡,认为农村问题不如城市问题急迫,加上农村垃圾污水污染问题日积月累,感觉短期内难以解决,可以放一放、缓一缓、停一停,有畏难发愁情绪。说到底,还是对农村、农民问题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从根子上说是政绩观、群众观问题。二是机制不活,不会干。一些地方习惯于用传统思维和方法开展工作,对农村垃圾治理方式方法研究不够,迟迟打不开局面。有的不善于运用市场机制思考分析问题,对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和管理机制创新不够,工作进展迟缓。三是工作不实,不真干。有的地方工作有名无实,流于形式,认为在村里摆个垃圾桶就算完成了任务。有的地方被动应付,虎头蛇尾,开始抓得紧,后期没人管,群众不满意。有的工作不规范,标准偏低,垃圾清运不及时,存量垃圾治理不彻底,脏乱差问题时常反弹。四是投入不足,难以干。有的地方财力不错,舍得花大钱建大楼、修广场,却舍不得拿出钱来买垃圾车、建转运站、雇保洁工,清理存量垃圾;有的地方财力差点,等靠要思想严重,不积极主动想办法,研究多元化筹资机制,建设运行资金不足。

实事求是的讲,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薄弱也有客观原因。以前农村生活简单,生活垃圾可以就地消化,不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再加上各级政府财力有限,很多是“吃饭财政”,也没法投入太多。但现在随着农村生活水平提高,垃圾量急剧增加,成分变复杂,农村垃圾污染日积月累,日趋严重。群众在生活富裕后,对良好生活环境的需求也十分迫切,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已经到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的地步。目前,就是最困难的县,全口径财政支出也在10亿以上,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每年拿出两、三千万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我们也具备了这个能力和条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直面群众呼声,高度重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推动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二、确保完成今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任务目标

3月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2014年全省所有乡镇(街道)、村(居)建成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建立环卫队伍,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本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2015年底前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据省住建厅调度,目前全省仍然有40多个县(市、区)工作进展比较缓慢,特别是个别地方,对照今年的任务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现在距离年底还有3个月的时间,年底前所有县(市、区),都要按照“一个乡镇一处转运站”、“10-15户配备1个垃圾桶”、“每千名群众配备2-3名保洁员”的要求,抓好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开展好存量垃圾治理工作。

一要抓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未完成设施建设任务的,要抓紧完成垃圾转运站建设、运输车辆购置和收集容器配备工作。要合理设定转运站服务范围,科学定点,提倡区域共建共享;要逐步淘汰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容器,转运垃圾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车辆运输。已基本完成任务的,要认真开展梳理检查,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设施,要尽快进行提升改造。在下步的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要配套完善环卫设施,做到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并按照城镇环卫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二要建立环卫保洁队伍。要以乡镇为基本单元,落实环卫管理人员,逐村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员队伍。要加强对环卫工作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规范服务意识。要优先选择当地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保洁工作,合理确定他们的劳动报酬,维护好他们的权益,促进环卫管理工作顺利稳定开展。

三要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农村垃圾治理是“三分建,七分管”,管理如果跟不上,仅仅依靠突击式、运动式的工作方法,往往治标不治本。要制定完善环卫保洁、垃圾收运作业管理制度,将作业的区域、时间、质量和负责人等进行公开。要完善环卫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施完好、正常运转。要建立日常监督考核制度,提高保洁工作质量。

四要全面治理存量垃圾。农村地区分散积存了多年的生活垃圾,治理不好,直接影响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效果。要大力开展存量垃圾集中整治活动,动员村民积极参与,打一场歼灭战,彻底清除卫生死角,解决垃圾围镇围村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要将这些垃圾转运到规范的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配套垃圾收集设施,巩固治理成果。

三、全面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

做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既要立足当前,把握重点,尽快实现全覆盖目标,又要着眼长远,健全完善各项机制,促进这项工作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落实财政保障机制。环卫保洁和垃圾处理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当前,在农村垃圾处理费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建设、运行经费还是主要靠政府财政承担。各级政府都要把农村环卫支出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为城乡环卫一体化正常运转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二要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吸引资金、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向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聚集。积极放开农村环卫保洁市场,鼓励各类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市场上择优选择专业环卫公司,从事保洁服务。对环卫企业的作业经费和合理利润,各级政府要在严格考核监管的基础上予以认可,并按时足额支付。

三要建立完善农村环卫标准规范。国家和省里都有城市道路保洁、垃圾收运等一系列标准规范,但农村还没有。农村地区经济条件和群众生活习惯千差万别,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参照城市标准,制定完善农村环卫规范标准,指导基层统一开展工作,统一考核尺度。昌邑市制定了一系列农村环卫作业的规范标准,其他城市也有类似的标准规范,大家可以相互学习参考。

四要提升垃圾处理水平。多数县的垃圾最终处理方式采用的是卫生填埋,这既占用土地,也存在使用寿命的问题。我省人多地少,从长远来看,要着力提升垃圾处理水平,转变处理方式,由以填埋为主,向焚烧、填埋、综合利用等多种处理方式转变,走减量化、资源化的路子。要鼓励各地打破行政区划,建设区域性的大型焚烧设施,提高垃圾处理能力。要引导农户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五要加强行业监管。要加强对收集垃圾流向的监管,避免垃圾随意倾倒和污染转移,确保实现无害化处理。要逐步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绩效考评,综合评价农村环境改善、经费投入和群众满意度,确保资金投入发挥应有效益。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完善群众投诉的接受、核实、处理和反馈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要合理确定垃圾服务收费标准。当前,多数地方的环卫费采取了政府分级承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向农民群众收取少量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国家还没有统一的农村垃圾处理费政策。对农民群众收费,必须会同物价部门进行严格成本测算,尊重群众意愿,形成村规民约,防止简单化和搭车收费,加重农民负担。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应定期公示、公开,提高透明度。

四、加快形成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切实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督导,确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宣传、农工办、文明办、发改、财政、住建、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支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合力。

(二)明确工作职责。以前我们环卫工作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力量配备等,都是围绕城市需要设定的,现在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必然要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整合、明确,对人员力量配备进行调整和充实,为这项工作稳定长期开展奠定基础。要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发挥镇、村积极性,形成由县(市、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具体实施、村庄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市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调度、指导和督促,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省住建厅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发布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的认定办法和考核标准,加大日常调度通报和督导考核力度。要使用好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这里我想强调一下,对未按期完成今年任务目标的,省政府将对有关市县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这项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引导农村群众增强环境意识,自觉遵守环境卫生公约,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同志们,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时间紧迫、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推进力度,为农民群众多做实事、做好事,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山东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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