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专家:"城市降级"对济青没有大影响

02.12.2014  18:27

   中国山东网12月2日讯 (记者 王永春)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济南、青岛等山东7个特大城市降级为大城市。从事城市规划工作多年的马长青(化名)称,降级对济南、青岛两市实际上没有大的影响。此外,马长青认为,城市群是中国未来城市发展的趋势,城市等级制度对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的发展不利。

  降级对济青没有实质影响

  中国山东网记者了解到,此次标准有两方面的改变,一是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改变,二是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根据《通知》,济南、青岛等山东7个特大城市降级为大城市,这对济南、青岛,甚至山东大城市的发展带来哪些影响呢?马长青的回答可谓直截了当:没有大的影响。

  马长青称,《通知》的出台的确有一些积极意义,很多城市人口是按照市区人口计算的,此次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更加科学。

  为什么说《通知》对济南、青岛没有什么大的影响?马长青称,事实上济青两市早在1996年便以城区常住人口作为统计标准,早就不存在统计口径的问题。另外,济青由特大城市变为大城市,并不会改变济南、青岛在山东的地位。

  “从山东省的发展战略来说,济南、青岛是近几十年城市发展的两个核心,这是不会改变的。”此专家称,“山东未来的城市发展方向是增加济南、青岛城市辐射力度,建立济青都市圈。所以,降级对济青没有实质影响。”

  城市等级制度不利于城市发展 特别是中小城市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等级划分标准修改频率变高,此次改变也是近几年来幅度较大的一次。但改变归改变,城市等级制度一直存在。马长青称,事实上,城市等级制度是不利于城市发展的,特别是一些中小城市。

  城市等级制度容易造成好的资源向大城市集中,而城市是人的城市,人在城市中都会追求更好的生活。在自由市场的环境中,人会有选择性的向更高一级城市集中。这不仅会加大大城市的负担,同时制约了中小城市的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又怎么推动中小城市的发展呢?

  而城市等级制度带来的结果是,大城市的文化、教育等配套设施远远好于中小城市,虽然有其益处,但同时可能造成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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