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可以贴违停罚单? 济南:暂无试点计划

06.02.2018  17:31

    近日,住建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济南等15个城市开展行使交通管理等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这意味着城管部门可以对违停车辆贴罚单等。2月5日,本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5日,济南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局长吕灿华表示,对违法停车的管理和处罚不是城管执法的法定职责,目前济南市城管局没有将其列入城管执法的范围,六部委的通知是“可以”试点,但济南目前没有将该事项列入试点的计划。

     贴罚单的不是城管执法队员

    据了解,在住建部等部门的通知中,除了试点城管对违停车辆贴罚单外,还包括行使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其他15项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侵占城市道路系城管部门首次介入管理。

    “对违法停车的管理和处罚不是城管执法的法定职责,我们现在没有将违法停车(处罚)纳入城管执法的范围,目前也没有将该事项列入试点的计划。”吕灿华表示,近期有市民反映城管对违法停车也贴罚单,所谓的城管给违法停车贴罚单都不是城管执法队员的行为,贴的也不是罚单。目前,对违法停车的行政处罚权依然在交警。

    “2010年之前,违法停车行政处罚权,城管是法定主体,后来经市委市政府综合研判,2010年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时,此项行政处罚权又重新给了交警部门。”吕灿华说。

     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权限扩大

    此次国家部委发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16项试点内容,是否意味着城管部门行政执法权限扩大了?近几年,城管执法权限又有何变化?

    对此,市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去年底,济南各区城管(执法)局进行过一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历下、市中、天桥、历城、长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其后执法权限就有了扩大。“更名后,对于之前存在的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是一个突破。同时,集中处罚权,推进执法重心下移。

    据了解,去年11月3日,历下区确定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随后的12月15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更名后,增加了畜牧、水利两方面的执法权。”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透露。

    在《济南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记者了解到,方案将发生频率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多头交叉重复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城市绿化、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房屋管理、人防管理、城市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水行政管理、农业管理、农机管理、畜牧兽医等13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责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并新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善了执法体制。

    “这次新增加了水利、畜牧、农业、农机四部分的执法权。新组建的执法大队,也将从各区局调派人手,组成专业队伍,这样执法处罚权划归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

    吕灿华表示,随着各县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对新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提出更高标准和要求。全市城管系统将强化文明执法,坚持文明执法、文明管理,尤其在拆违拆临等重点工作中,绝对不能出现负面事件,更不能出现打人事件。“我们要敢于喊出‘济南城管不打人’,只有坚持文明执法,济南城管在社会上才更有正气、更有胆气、更加硬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