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11.03.2016  14:30

    2016年,山东潍坊城镇化工作以“三个三”为统领(实施“突破滨海、提升市区、开发两河”三大战略,加快外来务工人员、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三个市民化”,统筹好县城、小城镇、农村社区三个层面建设升级),出台实施《潍坊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57.8%。
    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科学发展。深入开展新型城镇化六项行动,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城镇化试点,着力突破“人、地、钱”等瓶颈制约。扎实推进“三个市民化”,组织编制市、县人口市民化专项规划。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水平,年内实现15万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城镇;依托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年内实现13万城中村与城边村原有居民完全市民化;完善连接镇村间的道路、公园等基础设施,把非农经济、就业超过70%的村庄以及符合条件的社区纳入城镇管理,年内实现3万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组织开展全市城镇化发展综合评估。筹备全市城市工作会议。深化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合作。
    二是开展小城镇创新发展示范行动。加快示范镇建设提升,按照“一四六”标准,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全面推行“镇区同建”,加快农业示范园区、制造业园区、服务业园区和居民社区建设,年内力争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5%以上。落实强镇扩权措施,积极培育符合条件的示范镇建设现代化小城市,打造县域副中心。加快辉渠、黄楼等5个特色镇差异化发展,带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就地城镇化。发布实施《潍坊市新型城镇特色风貌研究》,建设具有地方特色风貌的美丽城镇。
    三是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实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一五五”三年行动,按照“一厅一校十室”标准,全年新建和改造提升社区服务中心166个,到2018年底,全市农村社区全部建成“面积达标、功能完善、运转正常”的社区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四全一特”标准要求,稳妥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重点抓好“两河”流域示范社区建设,年内全市建设农村新型社区60个,累计达到268个。
    四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年内整治村庄500个。打好消灭污水直排战役,年内建成60个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启动农村供暖改造和厨房改造。二是开展农村改厕三年行动。制定出台改造方案,明确改造程序和标准,落实奖补资金,提高改厕质量,年内完成改造14.9万户,到2018年全市完成改造53.87万户,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三是提高农房建设质量。落实农房建设7度以上抗震设防要求,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年内建设集中居住农房2.5万户。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与精准扶贫相结合,规范工作流程,年内完成改造900户。四是抓好传统村落保护。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力度,争创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宜居村庄,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乡村。(记者:刘雨东  通讯员:徐明翔、张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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