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 山东年内进城落户100万人以上

04.08.2018  12:03
  记者从8月2日-3日在日照召开的全省新型城镇化现场推进会上获悉,我省将强化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落实,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进一步畅通落户渠道,年内实现进城落户100万人以上。下一步,我省将实现居住证制度覆盖城镇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上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在会上介绍,目前,我省17个设区市全部制定了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城镇落户限制逐步放开。但我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0个百分点,有近1000万外来人口未能在城镇落户,无法完全享受与城镇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权利。

  按照日前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近期,我省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成果,制定差别化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区域间转户籍通道,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将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紧密结合,积极推行落户便民利民措施,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在落户限制全面取消之前,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显得尤为重要。按照《工作要点》,我省近期将实现居住证制度覆盖城镇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显著提高居住证发放量,以居住证为载体向未落户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及办事便利,同时拓宽居住证服务领域和范围。

  记者在会上获悉,目前,我省已全面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杂费和借读费。下一步,我省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上学。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全面实施“两免一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进城落户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平等接受学前、义务、高中以及职业教育。而按照《工作要点》,近期,我省将建立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指导推进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推动各地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简化入学流程,实行混合编班管理。  

  省人社厅二级巡视员刘宝强在会上介绍,截至2017年底,全省农民工总量为2337万人,约占全国的8.14%。我省将明确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衔接办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社保关系顺畅转接和权益积累。

  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才能提高他们的收入,增强其融入城市的能力。刘宝强介绍,我省将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推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职业培训服务模式。不断创新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和方式,逐步实现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病有所医方面,《工作要点》载明,我省近期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按照常住人口测算补助资金,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人均50元提高到55元。

  记者 栗晟皓 杨学莹 通讯员 王艳玲 孙强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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