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警调联动聚合力多元化解促和谐
针对近年来民事纠纷、轻微治安类案件呈高发之势,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去年以来率先在全市实施了“警调联动”工作机制,在全区10个基层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探索实行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模式,开辟了110接警分流的新渠道,实现了维稳、防控和解放警力的多方共赢。2016年上半年,城阳区刑事警情同比下降37.4%,公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6.2%。
为确保“警调联动”落地运行,城阳公安机关主动作为、牵头组织,司法部门积极参与、大力协助,街道政府全力配合、加大投入,仅城阳街道就投入近百万元用于人力物力建设。2015年5月,城阳区委、政法委在城阳派出所召开了“警调联动”试点工作推进会,推广成立“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整合现有人民调解员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调解人员,搭建起公安资源与社会资源有效整合的矛盾纠纷调解平台。
城阳公安机关与司法、街道综治等部门积极沟通,进一步明确“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调解范围、机制建立、工作职责、操作流程等相关标准和规范。“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主要调解民间纠纷、轻微治安案件以及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民事纠纷部分。在具体工作中,派出所接到此类警情后,民警第一时间到现场调解,未调解成功的,将当事人带回,由值班领导根据案件性质进行分流。对属于人民调解受案范围的案件,向当事人解释并引导其自愿选择人民调解方式先行调解;若当事人不同意进行人民调解,则由派出所民警按法定程序依法调查处理,其中纯粹的民事纠纷,民警可告知当事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若当事人自愿选择进行人民调解,则由民警填写《纠纷调解移送情况登记簿》,连同证据材料移交“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调解员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派出所民警协助督促各方当事人履行。对经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疑难纠纷,可告知当事人向城阳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寻求帮助,进一步调解。对其中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人民调解员在一个工作日内移交,由派出所办案民警依法受理,展开调查。
“警调联动”机制推广实施后,实现了“三升三降”,即警务效能上升、社会综治能力上升、群众满意度上升,非警务类警情占用警力下降、群众信访总量下降、刑事警情下降。2016年上半年,城阳区“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受理各类纠纷817起,成功调解770起,成功率达94.2%,实现“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