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季度党纪政纪处分847人 其中厅级干部7人

16.05.2016  06:36

“垦利县垦东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崔旭升违规安排公务接待和宴请,违规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近日,山东省纪委点名道姓通报了5起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典型问题,“五一”节点释放强烈信号,这是该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一个侧面。

今年以来,山东省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发挥表率作用,省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省“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及工作对策,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扭住不放、一寸不让。

今年一季度,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03起,处理1175人,党纪政纪处分847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34人。

传导压力,用好责任追究“撒手锏”

山东省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化廉政谈话和述廉述责工作。

今年4月,省纪委常委分别与58名厅局级党政正职进行廉政谈话,同时,该省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以及深化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试点的两个通知,在全省137个县(市、区)全面推进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在8个市开展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试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其中重要内容,督促其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

莱芜市钢城区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吕明义因单位存在公车私用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汤桂勇告诉记者,只要本地区本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就要从严追责。同样,监督责任缺失也要被严肃处理。文登师范学校因存在公款旅游问题,威海市纪委给予校纪委书记邢玉威党内警告处分。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该省通过定期通报曝光责任追究典型案例,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季度,全省共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问题132起,问责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6个,处理15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61人,组织处理73人。省纪委通报曝光10起责任追究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