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11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14.01.2015  06:00

日前,国家林业局对2014年度国家湿地公园申报进行了批复,我省11处湿地获批开展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工作。至此,我省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总数达到50处,居全国首位。

 

11处新增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分别为:梁山泊国家湿地公园,诸城潍河国家湿地公园,泗水泗河国家湿地公园,金乡金水湖国家湿地公园,泰安汶河国家湿地公园,肥城康王河国家湿地公园,禹城徒骇河国家湿地公园,齐河黄河水乡国家湿地公园,单县浮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茌平金牛湖国家湿地公园,夏津九龙湖国家湿地公园。

 

按国家林业局要求,各批建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应尽快建立管理机构,完成湿地公园立桩标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的保障机制,依法保护相关利益都权益,保障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健康推进。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我省湿地资源比较丰富,全省湿地总面积173.75万公顷(2606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1.09%,居全国第7位。全省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7处,建立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87处。初步建立起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体,湿地保护小区和湿地多用途区为补充的保护管理体系。全省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数量和面积均位于全国前列。一部分重要自然湿地得到抢救性保护,局部地区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