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三列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26.04.2016  18:52

      今年以来,夏津县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全面启动“七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动全县法治建设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县委、县政府积极推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责,有效地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
      一是列入全县科学发展定量评价项目。对全县乡镇(街道)、县直部门进行定量考核,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是列入全县重点工作立项督查内容。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文件《关于对2016年全县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全县重点工作,每月督查。
      三是列入全县各级“一把手”工作。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法制工作领导体系。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周密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具体责任,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同时,将干部普法考试结果作为其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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